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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科委市财政局关于同意众创空间种子引导基金参股创意魔法空间等36家众创空间种子基金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1-06    浏览次数:1

各有关单位:

  按照《天津市众创空间种子引导基金管理暂行办法》(津财建一〔2015〕12号)的有关规定,经过对众创空间种子基金相关材料的审核和尽职调查,现决定由众创空间种子引导基金参股“创意魔法空间”等36家众创空间设立的种子基金,种子基金总规模11720万元,每支种子基金参股90万元。由天津科技融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按照规定办理法律文件和投资手续。

  请各众创空间运营商按照相关要求做好众创空间种子基金的运营管理工作,在推动创新创业工作中发挥金融支持作用。

  

  附件:众创空间种子引导基金参股种子基金名单

    天津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天津市财政局

  2015年12月31日

  • 众创空间种子引导基金参股种子基金名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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