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政府:关于对我省获得第十三届中国专利奖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的通报

发布日期:2012-06-19    浏览次数:2

粤府函〔2012〕141号

关于对我省获得第十三届中国专利奖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的通报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在第十三届中国专利奖评选活动中,我省华为技术有限公司的“一种网络设备的管理方法”等5项发明、实用新型专利,以及中山市隆成日用制品有限公司的“婴儿车”外观设计专利,分别被国家知识产权局和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授予中国专利金奖和中国外观设计金奖;谢绍河同志的“一种造形附壳珍珠的养殖方法及其使用的造形珠核”等23项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以及珠海和佳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的“体外高频热疗机”等11项外观设计专利,分别被国家知识产权局授予中国专利优秀奖和中国外观设计优秀奖。根据《广东省专利条例》、《广东省重奖中国专利奖获奖企事业单位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省人民政府决定,给予我省获得金奖的单位(个人)每项专利100万元的奖励,给予获得优秀奖的单位(个人)每项专利50万元的奖励。希望受到奖励的单位和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在新的起点上创造新的业绩。希望全省各有关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向获奖者学习,锐意进取,勇于创新,创造更多专利和自主知识产权产品,为建设专利强省和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广东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第十三届中国专利奖广东省获奖名单

  广东省人民政府

  二○一二年六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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