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农办【2012】181号
各地级以上市农业局,顺德区委社会工作部:
为进一步落实“对示范社实行动态管理”的要求,经研究,初定8月份左右开展2012年省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考评认定工作。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本年度省级示范社考评认定的对象范围
本年度省级示范社考评认定的对象范围包括:1、以前年度被认定为市级示范社,但未通过去年省级示范社考评,今年经地级市初评符合省级示范社标准的单位。2、2011年由地级市政府或农业主管部门发文认定的新增市级示范社。3、2011年拟入选的省级示范社(见附件),2012年经地级市初评,已不符合省级示范社标准的单位。
二、相关前期准备工作
请各地级市于7月底前报送:1、拟参评2012年省级示范社的市级示范社名单,并以县为单位从最好向最差方向排序(附市级认定文件)。2、已除名的市级示范社名单(附正式文件)。3、拟除名的省级示范社名单。4、自报前往考评意向市,原则上不与去年重复,最后以省统筹安排为准。上述材料同时报送电子版。邮箱:njzzc@126.com.
联系人:李二华石琛 联系电话:020-37288660 020-37288185
附件:2011年拟入选省级示范社名录
二○一二年五月二十五日
附件:2011省级示范社名录.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