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发改环资(2012)100号
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建设交通委、市商务委、市教委、市科委、市农委、市环保局、市绿化市容局、市质量技监局、市卫生局、市水务局、市旅游局、市气象局、市政府机管局、市金融办:
按照《上海市节能减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沪府办发【2008】18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市节能减排专项资金管理和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意见》(沪发改环资【2010】64号)、以及本市财政资金预算管理的有关规定和要求,为编制好2013年本市节能减排专项资金预算计划,请各有关部门结合本领域节能减排重点项目、相关工作推进情况和明年重点工作初步考虑等,根据节能减排各相关领域资金管理办法(细则),组织资金预申报,上编制提出本领域2013年专项资金预算需求计划(格式要求见附件),并于2012年9月20日前正式行文报市节能减排办。
特此通知。
附件:2013年市节能减排专项资金预算需求计划申请表
上海市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代章)
二○一二年八月三十一日
2013年市节能减排专项资金预算需求计划申报表
提出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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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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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项目内容 |
资金预算需求量(万元) |
使用依据 (相关资金使用办法或实施细则)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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