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经济信息化委(经信办)、财政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2年物联网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联科[2012]699号)和《物联网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企[2012]225号)的有关要求,请各区县推荐2012年国家物联网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并将北京市申报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区县于9月10日17点前将项目申报材料报送至市经济信息化委科技处5份,市财政局经建一处1份。
二、申报的项目需具有各区县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和财政局联合出具的推荐意见。无区县两部门推荐意见的项目不予受理。
三、原则上各区县推荐的项目不超过2个。
四、项目申请材料分纸质版和电子文件,1式6份,电子文件用光盘保存,自行备份不予退还。电子文件名称格式为“单位名称_项目所属类别_项目名称”超过规定时限上报的不予受理。
五、联系方式
市经济信息化委联系人:林泽 联系电话:57587651
地址:朝阳区惠新东街6号
市财政局联系人:白霄宇 联系电话:88549660
地址:海淀区阜成路15号
附件1:《关于做好2012年物联网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附件2:关于印发《物联网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二〇一二年九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