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国家“科技惠民计划”备选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09-07    浏览次数:1

  各市科技局:

  今年,科技部、财政部启动国家“科技惠民计划”试点工作。“科技惠民计划”与其他国家科技计划不同,该计划侧重于面向基层进行先进适用技术成果转化、综合集成及应用示范,惠及百姓、改善民生。为下一步做好我省“科技惠民计划”项目申报工作,根据国家“科技惠民计划”优先支持重点,现征集一批备选项目,具体要求如下:

  一、 征集领域

  1、人口健康领域。重点征集能够参加创新医疗器械产品应用示范工程的成果转化项目,要求能够部分捐赠、低价销售。

  2、生态环境领域。重点征集生态治理与恢复、大气、水、固体废弃物等污染物控制、饮用水保障、污染土壤治理、垃圾与污泥处理以及城镇绿化与园林建设、宜居建筑、新能源利用、节能环保等技术的转化应用方面项目。

  3、公共安全领域。重点征集食品安全检测预警、重大自然灾害监测预警、重大生产事故预防、重大突发事件应急等技术的转化应用方面项目。

  4、社会管理领域。重点征集社会化智能管理惠民项目。

  二、组织实施

  1、市科技局为项目推荐单位,要对项目以技术链为结合进行整合。负责项目实施方案的评审论证并向省科技厅择优推荐。

  2、基层(县、市、区)科技局、财政局为基层组织单位,负责项目承担单位的遴选、项目实施方案的编制、申报,负责落实资金、人才、政策等保障条件。

  3、项目承担单位在基层组织单位的领导和协调下,负责编制项目实施方案、完成项目规定的目标和任务。项目承担单位应为省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长期从事本领域业务和研究工作,具有一批科研成果和良好的项目实施条件,能够充分发挥产学研用联合的优势,进行行之有效的技术成果展示和推广。

  4、项目应是县(市、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的科技惠民成果,实施方案应符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科技发展规划,实施方案完整、目标明确、任务具体、指标可考核;项目管理科学规范,要按科技部要求建立由基层政府领导担任组织的领导小组以及由技术专家、用户、管理者参与的项目实施专家组,基层政府要有推动项目实施的政策、措施和实施方案;项目要有明确的成果用户和受益人群,示范作用明显。

  三、推荐要求

  1、请各市科技局结合当地实际,选择工作基础好、示范应用影响大、惠民效果明显的项目进行推荐。国家级、省级可持续发展实验区应结合实验区的技术特色组装可持续发展领域的科技惠民项目。

  2、为提高项目竞争力,各市之间可围绕某一惠民目标进行项目整合,形成辐射范围较广的、较为完整的科技惠民技术链和支撑体系,尤其是黄河三角洲国家可持续发展实验区范围内的市,应推荐区域合作项目。

  3、请各市科技局于9月14前将《科技惠民计划项目推荐表》(附件3)和《科技惠民计划项目实施方案》(附件4)的电子版(字数不超过5000字)发至邮箱:yangchen0124@163.com。

  联 系 人:杨焱明 马文哲

  联系电话:0531-66777087

  附件:

  1、国家科技部、财政部《科技惠民计划管理办法(试行)》

  2、国家科技部、财政部《科技惠民计划经费管理暂行办法》

  3、《科技惠民计划项目推荐表》

  4、《科技惠民计划项目实施方案》模板

  2012年9月5日

  附件:关于征集国家“科技惠民计划”备选项目的通知.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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