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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科委关于受理股权投资机构申请投资初创期成长期科技型中小企业补贴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2-26    浏览次数:3

  各有关单位:

  根据《天津市鼓励股权投资企业投资初创期和成长期科技型中小企业补贴办法(试行)》(津科财〔2013〕84号)文件的规定,市科委将对投资于初创期、成长期科技型中小企业满一年(截至2015年12月31日)的股权投资机构给予补贴。从即日起开始受理股权投资机构的申请,申请单位需提交以下资料:

  一、股权投资补贴申报表;

  二、股权投资企业和被投资企业的营业执照;

  三、投资协议及被投资企业的章程;

  四、相关验资报告、银行对帐单及股权变更登记核准通知书;

  五、被投资企业的“天津市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证书;

  六、被投资企业融资前一年度的财务报表(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审计报告。

  受理截止日期为2016年3月31日,过期不再受理。

  资料受理地址:天津市创业投资发展中心(天津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梅苑路5号天津科技金融大厦1315室)

  联系方式:

  市科委科技金融处 曹建胜58832957;18920682957。

  市创业投资发展中心 李红玉59385908-807;13821661369。

  附件:股权投资补贴申请表

  天津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2016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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