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2年物联网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09-07    浏览次数:3

  各市经信委(经委)、财政局, 广德县、宿松县经信委、财政局:

  现将《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2年物联网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联科〔2012〕699 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要求认真组织企业申报,并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初审,确保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可行性。项目申报材料要求报送6份纸质版、1份电子版,由所在市经信委(经委)会当地财政局于9月11日18时前报送省经信委和省财政厅。有关文件请从省经信委和省财政厅门户网站下载。

  联系人:省经信委科技处卢伟,电话:0551-2871820,电子信箱:Luwei3262@163.com;省财政厅企业处李志斌,电话:0551-5100192。

  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安徽省财政厅

  2012年9月5日

  详见附件。

     皖经信科技函[2012]965号.doc 
     工信厅联科〔2012〕699 号.pdf 
     1.项目申报材料要求.doc 
     2.物联网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请表.doc 
     3.2012年物联网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请报告.doc 
     4.2012年物联网发展专项资金项目推荐表.doc 

分享到: 收藏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