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3年农业部农业财政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09-11    浏览次数:2

  厅机关各处室、厅属各有关单位:

  按照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3年农业财政项目指南的通知》(农财办[2012]125号)(网上下载)(以下简称《指南》)要求和江厅长的批示精神,为做好2013年农业财政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业务处室组织厅属各有关单位、各有关市县农业主管部门按照《指南》要求,及时组织本行业项目申报。

  二、项目实施单位为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的,需经所在市县农业主管部门向我厅申请;项目实施单位为科研院校的内设部门,不是独立法人的,需经科研院校向我厅申请。

  三、项目实施方案要严格按照《指南》要求组织编写。属评审类项目,还需提供单独的专家组评审意见纸质和电子版材料。需提供的项目实施方案材料按《指南》规定的要求分数外,需多加三份,并同时提供项目实施方案电子版材料。需发送电子邮件的,请各业务处室在我厅申请文件签报后直接发送到农业部相关司局。项目实施方案中的主管部门是指省农业厅。

  四、各业务处室于9月19日(星期三)前,将《海南省农业厅2013年农业部农业财政项目汇总表》(见附表)和项目实施方案、市县和有关部门申请文件各一份,送给计财处。《汇总表》需有处室负责人签字、加盖处室公章,并经分管厅领导审核同意。

  五、请各业务处室指定人员专门负责项目申报工作。9月25日前,各处室务必将所有申报项目录入农业部农业财政项目管理系统(948项目、农作物病虫鼠害疫情监测与防治项目、农业外来入侵生物防治项目、动物疫情监测与防治(兽医)项目、动物疫情监测与防治(渔业)项目除外),不通过系统上报或逾期未上报将视为未申报。

  六、计财处汇总各处室申报项目,经综合平衡,按规定的程序,报厅领导或厅会议审定后,于9月25日前完成项目申报工作(包括纸质文件和通过管理系统上报)。

  七、有关要求和《指南》已经挂在海南农业信息网的行政通知栏,请各单位自行下载有关材料。厅计财处将在本周内召集各有关处室相关人员就农业部农业财政项目管理系统申报录入和管理情况进行说明。

  联系人;冯永飞,王媛,联系电话:65203223,65338367。

  附件:1.省农业厅2013年农业部农业财政项目汇总表

  2.2013年农业部农业财政项目明细表

  3.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3年农业财政项目指南通知

  二0一二年九月十日

  项目.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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