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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科委市教委市卫生计生委关于认定首批天津市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3-21    浏览次数:16

各有关单位:

  按照《市科委市教委市卫生计生委关于开展首批天津市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申报工作的通知》(津科生〔2015〕135号),我市启动了首批天津市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的申报和认定工作。

  经过申报、形式审查、综合评审等程序,中国医学科学院血液病医院等7家医院符合《天津市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管理办法》(津科生〔2015〕134号)要求的建设条件,将被认定为首批天津市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名单详见附件)。

  天津市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的各依托单位要高度重视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的建设工作,给予人力、经费等资源的大力支持,配套不少于财政经费的资金,培育优秀的人才梯队,力争总体临床诊疗技术水平达到国内一流,甚至成为亚洲一流的临床医学研究中心之一。

  

  附件:首批天津市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名单

  

  

  

  天津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天津市教育委员会

    天津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6年3月18日

  • 附件 首批天津市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名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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