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12-2013年度“小巨人·成长型”中小企业(第二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09-11    浏览次数:2

川经信企业函〔2012〕1088号

 

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委、扩权强县(市)工业经济主管部门,省级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示范性中小企业培育工作,推动全省中小企业持续稳定发展,结合我省中小企业工作实际,拟对“小巨人•成长型”中小企业进行部份调整,并启动2012-2013年度“小巨人•成长型”中小企业(第二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在四川省境内合法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基本条件按照我委《关于组织申报2012-2013年度“小巨人•成长型”中小企业的通知》(川经信函〔2011〕1255号)中的标准执行。其中,“小巨人”企业年销售收入标准为1亿元以上至10亿元以下。“成长型”中小企业年销售收入标准为2000万元以上至1亿元以下。新进入培育名单的企业原则上应有在建或新建项目。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数量。

  原则上按照2012-2013年(第一批)各地培育名单数量申报。已列入2011年及2012-2013(第一批)的企业不再申报(成长型企业发展壮大拟调整至“小巨人”企业培育名单的需重新申报)。

  2011及2012-2013年度(第一批)名单中,成长型中小企业销售收入过亿元及小巨人企业已发展壮大为大型企业的;由于市场或经营管理等原因造成亏损甚至破产的;各市(州)、扩权县(市)因本地经济发展需进行调整的三类企业应调出培育计划。调整原因一并上报。

  (二)申报资料。

  1、企业提交资料。

  (1)四川省“小巨人•成长型”中小企业申请书、企业基本情况表(见附件1、2)。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企业简介(包括:产业分析、管理团队及员工素质、企业文化、竞争能力、管理能力、发展规划、项目状况、产销网络和销售率、融资渠道及获奖情况等)。

  (4)2010、2011年度及2012年1-8月企业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5)2011年度及2012年1-8月完税证明;

  (6)项目申报企业(单位)对近两年未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和环境污染事故的证明或声明。

  (7)其他有关的证明材料。

  (8)对申请报告内容和附属文件真实性负责的声明。

  企业资料全部以电子资料按顺序提交市(州)、扩权县中小企业主管部门。

  已列入2011及2012-2013年度(第一批)的企业需填报企业基本情况表。

  2、市(州)、扩权县主管部门提交资料。

  对上述材料审核确认后的推荐报告并附2012-2013年度四川省“小巨人•成长型”中小企业(第二批)基本情况汇总表(附件3)、2011年及2012-2013(第一批)“小巨人•成长型”中小企业调整出培育名单汇总表(附件4)、2011年及2012-2013(第一批)培育企业基本情况汇总表及各申报企业电子申报资料。

  (三)申报程序。

  1、企业向所在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委、扩权县(市)工业经济主管部门进行申报,由各市(州)进行汇总初审后统一上报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2、省属企业经主管部门审核盖章后报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委属企业直接报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直属单位管理处。

  各市(州)、扩权县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及省属企业材料不全或不规范的,不予受理。

  (四)其他。

  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委、扩权县(市)工业经济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积极组织、推荐企业参加,并严格按照要求进行初审,于10月10日前将申报报告及电子资料1份报省经济和信息化委企业处。各市(州)、扩权县要加强对“小巨人•成长型”中小企业的指导、督查、协调和服务,严格统计上报和跟踪管理,确保效果。

  联系人:赵杨熊庄黄鹏

  联系电话:028-8626404486265849

  电子邮箱:scsjwqyc@163.com

  附件:1、四川省“小巨人•成长型”中小企业申请书

     2、四川省“小巨人•成长型”中小企业基本情况表

     3、四川省“小巨人•成长型”中小企业基本情况汇总表

     4、四川省“小巨人•成长型”中小企业调整出培育名单汇总表

     5、2011年度及2012-2013年度(第一批)四川省“小巨人•成长型”中小企业基本情况汇总表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2年9月7日

  附件:1-5下载.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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