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科委及有关单位:
为促进我市科技型中小企业、科技小巨人企业加快发展,加强生产力促进中心服务能力建设,充分发挥国家级和市级示范生产力促进中心的引领带动作用,提升全市生产力促进中心整体服务水平,依据《天津市生产力促进中心管理办法》(津科创〔2013〕168号)和《天津市示范生产力促进中心绩效评价工作细则》(津科创〔2013〕179号),定于4月下旬开展我市2015年度两级示范中心绩效考核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及考核期
考核对象:国家级和市级示范生产力促进中心
考核期:201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二、考核方法
示范生产力促进中心提供相关考核材料,市科委组织专家组对中心进行考核,专家组成员填写《天津市示范生产力促进中心绩效考核评审表》,对业绩较差的中心提出整改意见。事业类中心、企业类中心分别进行考核。
三、时间安排
各中心将《绩效考核报告》(装订成册,一式六份)及电子版于4月22日前报至市生产力促进中心协会。专家组评审时间另行通知。
四、联系方式
市生产力促进中心协会:王洪霞 27988166
市科委创新体系处: 郄燕 58326706
电子邮箱:sclcjzxxk@163.com。
附件:
1.2015年度天津市示范生产力促进中心绩效考核提纲及相关要求
2.天津市示范生产力促进中心2015年度绩效评价报表(企业类)、(事业类)
市科委创新体系处
2016年4月12日
附件1:2015年度天津市示范生产力促进中心绩效考核提纲.doc
附件2:天津市生产力促进中心绩效评价报表(企业) (1).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