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级以上市农业局、发展改革局(委)、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科技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人力资源)局、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地税局、工商局、林业局、海洋渔业局、供销社、国税局,顺德区有关部门,横琴新区地税局:
根据中央“深入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建设行动”的精神及农业部等11部门《关于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行动的意见》(农经发〔2009〕10号)要求,现将经考评认定达到省级示范社标准的“2011年广东省农民专业合作社省级示范社名录”予以发布。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协作配合,加大对省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的支持力度,在涉农项目安排、财政奖补、金融支持等方面给予倾斜扶持,使之成为引领农民参与国内外市场竞争的现代农业经营组织。
附件:2011年广东省农民专业合作社省级示范社名录.xls
广东省农业厅 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国土资源厅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 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广东省林业厅 广东省海洋与渔业局
广东省供销合作联社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
二○一二年六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