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科委,滨海新区各功能区科技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促进我市科技服务机构发展,根据《市科委关于印发<天津市生产力促进中心管理办法>的通知》(津科创〔2013〕168号)文件要求,经各区、县科技主管部门推荐,市科委审核,天津博约生产力促进有限公司等10家单位符合天津市生产力促进中心资格认定标准,通过市级资格认定。
请各区、县科技主管部门继续加强对生产力促进中心工作的指导和支持,提升生产力促进中心管理水平,发挥生产力促进中心服务作用,为我市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提供有力支撑,促进我市经济提质增效。
附件: 2016年度通过市级资格认定的生产力促进中心名单
2016年4月8日
2016年度通过市级资格认定的生产力促进中心名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