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中心 » 天津市 » 科委 » 正文

市科委关于天津博约生产力促进有限公司等10家单位通过生产力促进中心资格认定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4-14    浏览次数:2

各区、县科委,滨海新区各功能区科技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促进我市科技服务机构发展,根据《市科委关于印发<天津市生产力促进中心管理办法>的通知》(津科创〔2013〕168号)文件要求,经各区、县科技主管部门推荐,市科委审核,天津博约生产力促进有限公司等10家单位符合天津市生产力促进中心资格认定标准,通过市级资格认定。

  请各区、县科技主管部门继续加强对生产力促进中心工作的指导和支持,提升生产力促进中心管理水平,发挥生产力促进中心服务作用,为我市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提供有力支撑,促进我市经济提质增效。

  

  附件: 2016年度通过市级资格认定的生产力促进中心名单

  

  2016年4月8日

  • 2016年度通过市级资格认定的生产力促进中心名单.doc

    分享到: 收藏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