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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关于组织申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大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控研究等重点专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4-28    浏览次数:1

各有关单位:

  日前,《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大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控研究等重点专项2016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国科发资〔2016〕104号)已在科技部网站公开发布。请各有关单位按照申报要求,认真组织申报。现将有关具体事宜说明如下:

  一、网上填报

  请各申报单位按要求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进行网上填报。专业机构将以网上填报的申报书作为后续形式审查、项目评审的依据。预申报书格式在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相关专栏下载。

  项目申报单位网上填报预申报书的受理时间为:2016年4月19日8:00至5月9日17:00。申报项目通过首轮评审后,申报单位进一步按要求填报正式申报书,并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提交,具体时间和有关要求另行通知。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http://service.most.gov.cn;技术咨询电话:010—88659000(中继线);技术咨询邮箱:program@most.cn。

  二、材料报送

  请各申报单位于2016年5月11日前(以寄出时间为准),将加盖申报单位公章的预申报书(纸质,一式2份),自行寄送承担项目所属重点专项管理的专业机构。预申报书须通过系统直接生成打印。

  三、申报咨询

  1. “重大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控研究”重点专项

  联系人:生物医药处 李宏博

  电话:58832909

  2. “海洋环境安全保障”重点专项

  联系人:社会发展处 杨银厂

  电话:58832977

  四、其他具体申报事项请参考科技部网站通知要求

  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大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控研究等重点专项2016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http://www.most.gov.cn/tztg/201604/t20160407_125054.htm)

    

  天津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2016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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