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吉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2年国家物联网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紧急通知

发布日期:2012-09-14    浏览次数:5

  各市(州)工信局、财政局,长白山管委会经发局、财审局,县(市)经济局、财政局,省直有关企业:

  根据《物联网“十二五”发展规划》和《物联网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企[2012]225号)的有关要求,近日,工信部和财政部联合下发了《关于做好2012年物联网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联科[2012]699号),为做好2012年国家物联网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原则 坚持以企业为主体、以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用相结合的技术创新战略,择优支持一批技术水平高、创新性强的物联网关键技术研发项目和应用需求明确、示范效应突出的重点领域系统研制项目,加快提升我省物联网自主创新能力。

  二、支持重点

  (一)重点领域物联网系统研制项目 重点支持经济、民生领域的物联网系统研制,带动传统行业升级,提高生产效率和安全生产能力,提升社会公共管理水平和人民生活质量。主要包括:

  1.智能工业领域。重点支持工业生产过程控制,矿山、石油、民爆等行业的安全生产和原材料、能源等生产过程的节能减排等领域的物联网系统研制,形成跨区域实时安全监测和管理平台,促进安全生产和节能减排。

  2.智能农业领域。重点支持主要农作物、经济作物等规模化种植领域的物联网系统研制,形成在农场、农业集中区应用的监测、诊断、控制和运行平台,提高农业精细化管理水平、农产品产量和质量。

  3.智能物流领域。重点支持食品、药品的配送和溯源等领域的物联网系统研制,形成跨区域、跨行业、跨部门的物流公共服务平台,促进物流配送与电子商务的协调发展,推动物流的安全、快捷和可控。

  4.智能交通领域。重点支持道路管理、城市公共交通实时感知与发布等领域的物联网系统研制,形成开放的综合智能交通管理和调度平台,推动交通的便捷、安全、经济和高效。

  5.智能医疗领域。重点支持家庭和社区远程医疗、住院人员健康实时监测、医疗器械流通和管理等领域的物联网系统研制,形成社区远程医疗实时监测系统平台,提高医疗管理服务的水平。

  (二)关键技术研发项目 重点支持物联网的信息感知、传输、处理和安全等方面的核心关键技术研发,形成一批新技术、新产品,提升物联网技术水平和自主技术创新能力。主要包括:

  1.超高频和微波RFID芯片设计、产品的技术研发;

  2.微型和智能传感器技术研发;

  3.无线传感器网络自组网技术研发;

  4.低功耗无线传感器节点产品技术研发;

  5.物联网数据传输中间件技术研发;

  6.面向行业应用海量数据的数据挖掘技术研发;

  7.图像视频智能分析和识别技术研发;

  8.物联网安全等级保护和安全测评技术研发。

  三、申报条件 申报的项目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项目申报单位必须具备《物联网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第六条项目申报单位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2、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会计信用和纳税信用良好;

  3、财务状况良好,具备承担项目的财务投资能力;

  4、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15人,其中高级职称不少于5人;

  5、拥有相应的专利、软件著作权或省部级以上认定的科技成果等研发成果,以及具有相应的市场应用基础。

  (二)重点领域系统研制项目

  1.项目应涵盖物联网感知、传输、应用处理等整体架构体系,带动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关键技术和产品的应用,形成完整的系统解决方案;

  2.项目应实现应用与研发和产业化紧密结合,并与用户单位签订合同或协议;

  3.项目应能够形成商业(运营)模式创新,具有可复制性。

  (三)关键技术研发项目:

  1.项目应具有较高的技术含量、较强的技术创新性,能够形成专利、软件著作权等自主知识产权,达到国内领先或国际先进水平;

  2.项目应属于物联网发展所需的核心关键技术,并积极参与标准的研究与制定;

  3.项目应具有明确的应用需求,能够实现产业化。

  四、申报程序及要求

  (一)项目申报材料采用网上填报和纸质文件同时上报。项目申报单位通过“物联网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系统”(网址为www.iotfund.org.cn)进行网上项目申报,按使用说明填报相关信息(详见附件1、2、3)。网上填报信息应做到数据准确、资料齐全、扫描图像清晰。

  (二)请于2012年9月9日前将物联网发展专项资金项目推荐表(附件4)和项目申请材料(详见附件1、2、3)报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各3份)准备好。纸质材料和网上申报材料应完全一致,未履行网上申报手续的项目将不予受理。

  (三)由于国家限定各省市推荐项目不超过10个,因此,根据我省实际,此次长春市推荐的项目不超过6个,吉林市推荐的项目不超过3个,延边州推荐的项目不超过3个,其他各市、县(市)和省直企业推荐的项目不超过1个。

  由于时间紧,国家对于此次申报要求高,请各地做好项目的组织工作和初审,并按时报送。

  五、联系方式 吉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科技处 联 系 人:孟彤康 联系电话:0431-88970710

  邮    箱:jsjbc777@126.com

  吉林省财政厅企业处

  联 系 人:张力

  联系电话:0431-88550565

  附件: 1.项目申报材料要求       2.物联网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请表        3.2012年物联网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请报告        4.2012年物联网发展专项资金项目推荐表

  2012年9月6日

  附件:项目申报材料要求.doc
  物联网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请表.doc
  物联网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请报告.doc
  物联网发展专项资金项目推荐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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