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组织推荐2012年信息产业重大技术发明评选项目的通知》(工信厅科函[2012]687号)要求,2012年工业和信息化部继续开展信息产业重大技术发明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项目条件
(一)项目为国内法人单位的非保密民用项目。申报单位为项目的知识产权所有人,多个单位共有知识产权的,可以联合申报,其中一家单独申报的,须提供他方同意申报的声明。
(二)项目代表了国内信息技术领域最新的研究成果,技术上取得了突破性进展,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前景,技术水平国内领先,并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三)项目技术成果有知识产权保护,包括发明专利、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登记等,且不存在权属纠纷。
(四)项目技术开发与应用相结合,已经进入产业化阶段,或在市场上具有一定的销售规模。
二、申报程序
申报项目原则上由属地各区(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推荐,并出具推荐意见。部属单位、有关中央企业可直接向工业和信息化部申报。
三、科技成果登记
凡申报2012年度信息产业重大技术发明评选的项目,需要进行科技成果登记(按属地关系或其他登记渠道已进行过成果登记的项目除外)。请各申报单位登录国家科技成果登记系统(http://www.tech110.net/dengji/download.html),下载“国家科技成果登记系统[简易版](6.0版本)”和“V6.0操作说明书”,按照操作说明书要求认真填报相关数据,刻录光盘报送至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科技标准处。有关问题请咨询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科学技术情报研究所行业管理办公室,联系人:王晓磊,010-88686368 13681269435。
四、申报材料及时间
申报单位需按要求填写《信息产业重大技术发明项目申报书(2012版)》(请在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www.miit.gov.cn下载),于2012年9月24日前将申报书一式六份(至少一份为原件)、电子版文档(不包括申报书附件,光盘形式)、科技成果登记导出文件(ARJ 压缩包,光盘形式)报送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科技标准处。
联系人:梁化君
电话:57587655
附件:信息产业重大技术发明申报书(2012年)
二〇一二年九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