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抓紧做好2012年中央和地方“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的补充通知

发布日期:2012-09-18    浏览次数:1

  各有关单位:

  2012年中央和地方“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现已启动。请本市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按文件要求抓紧整理、制作申报材料,于2012年10月12日前将所有材料一式两份报送至上海市对外经济技术交流中心(中山北路2020号中星经贸大厦18CD座)。

  商务委外经处联系人:刘菁

  联系电话:52881537

  对外经济技术交流中心联系人:蒋轶文,孙璐

  联系电话:52911651, 60900337

  上海市商务委员会

  上海市对外经济技术交流中心

  2012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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