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工信局、地方税务局,县(市、区)经济局、地方税务局,吉林市中小企业局,省地税局直属税务局,部分担保机构:
现将《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免征营业税和取消免征资格名单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2]386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各相关担保机构按规定程序办理免税手续。
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免征营业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09】114号)和《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免征营业税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名单有关问题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68号)要求,省工信厅联合省地方税务局现组织2012年度担保机构免征营业税项目申报工作。请市、县两级中小企业管理部门按上述国家文件要求,组织辖区内担保机构做好项目申报工作,并由当地中小企业管理部门会同地方税务部门初审后,于2012年9月29日前将申报材料一式4份(包括电子版)上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融资服务处(3份)和省地方税务局流转税处(1份)。
工信部联企业【2009】114号、工信部联企业[2011]68号通知内容、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登记表、担保机构担保业务明细表、申报软件请登录吉林省工信厅网站下载(http://gxt.jl.gov.cn/电子表格下载)。
联系人:陈光远 电 话:0431-87077679
附件:
1、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登记表
2、担保机构担保业务明细表
3、关于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免征营业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09】114号)
4、关于公布免征营业税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名单有关问题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68号)
5、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免征营业税和取消免征资格名单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2]386号)
6、申报软件
二〇一二年九月十日
附件:
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登记表.doc
担保机构担保业务明细表.xls
工信部联企业【2009】114号.doc
工信部联企业[2011]68号.doc
工信部联企业[2012]386号.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