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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科委关于认定水运工程测绘技术实验室等11个实验室为天津市企业重点实验室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6-20    浏览次数:1

各有关单位:

  市科委批准筹建的11个企业重点实验室建设期满,已通过专家验收。经研究,市科委决定认定水运工程测绘技术实验室等11个实验室为天津市企业重点实验室(名单见附件)。

  企业重点实验室要按照《天津市企业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津科基〔2016〕22号)的规定与要求,实行“开放、流动、联合、竞争”的运行机制,落实专家评审意见,进一步健全内部规章制度,注重学术梯队和优秀中青年队伍建设、实验条件建设,凝练研究方向,瞄准引领行业发展的前沿技术、共性技术和关键技术,加强协同创新,积极与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合作,推动科技成果转化,促进依托单位提升创新能力,加快实现转型升级。

  依托单位要继续重视和支持企业重点实验室的建设工作,积极落实有关政策,切实加大支持力度,努力把实验室建设成为开展行业共性关键技术创新、聚集和培养优秀科技人才、面向行业开放、为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服务的重要创新平台,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积极的贡献。

  

  附件:2016年认定企业重点实验室名单

  

  天津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2016年6月13日

  • 附件:2016年认定企业重点实验室名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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