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知识产权局等八部委《关于全面推行<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国家标准的指导意见》(国知发管字〔2015〕44号)精神,市知识产权局、滨海高新区管委会决定在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全面推行《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国家标准GB/T29490-2013)贯彻实施工作(以下简称“贯标”)。现将开展贯标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按照《关于全面推行<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国家标准的指导意见》精神,紧紧围绕结合打造小巨人升级版,培育高新技术企业、推进万企转型升级工作,强化政策引导,提升服务机构能力,加强认证体系建设,全面推进《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贯标工作,提升企业知识产权制度运用能力,为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知识产权强市建设提供支撑。
二、工作目标
通过贯标工作,引导企业建立科学、规范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全面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计划用3年时间,实现滨海高新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小巨人企业的贯标工作全覆盖。2016年启动知识产权贯标企业400家。
三、工作内容
(一)组织滨海高新区内科技小巨人帮扶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等重点企业开展《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的标准宣贯启动会和企业内审员培训会。广泛宣传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动员部署相关工作。
(二)组织开展企业内审人员培训。重点培训《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文本组织体系架构、企业运行实施规范流程设计、规范评定指标介绍、认定程序等。
(三)组建企业贯标知识产权服务队伍。开展面向服务机构的外审员培训,每年确定一批重点推荐贯标咨询机构,要求每个机构提交贯标服务工作方案,包括工作目标、人员安排、培训安排、服务规程及相关措施等。
(四)分层分类组织推进企业贯标。以园区科技小巨人企业、高新技术企业为重点,组织《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试运行期已满的企业与认证机构对接,进入认证审核程序,配合认证机构尽快通过认证;组织服务机构指导已有内审员的企业,抓紧建立完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协助企业开展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诊断、建设、运行、改进等内部运行和管理评审全过程;定期为没有内审员的企业开展内审员培训,推动企业贯彻实施《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标准。
四、工作保障
(一)成立由市知识产权局、滨海高新区管委会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贯标工作领导小组,对企业贯标工作进行统一领导、统一组织、统一协调、统一实施。
(二)建立由滨海高新区科技发展局、市知识产权局专利管理处、天津市知识产权服务中心主要负责人为主任的贯标协调工作办公室,具体分工:
1.滨海高新区科技发展局负责组织协调滨海高新区相关企业、服务机构,落实知识产权贯标工作。负责组织落实区域贯标政策的制定和实施。
2.市知识产权局专利管理处负责和国家知识产权局沟通,争取支持,共同推进滨海高新区《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贯标工作。负责组织落实全市贯标政策的制定和实施。
3.市知识产权服务中心负责具体承办企业、服务机构贯标培训等相关事宜及认证服务工作。
五、支持政策
(一)市知识产权局对取得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备案企业给予一次性5万元资金补贴。
(二)滨海高新区管委会设立专项资金,用于资助企业贯标工作。给予每家知识产权贯标企业10万元认证支持资金,包括机构咨询辅导费和认证审核费。机构咨询辅导费以“创通票”服务包的形式支付给辅导机构;认证审核费由辅导机构提出申请,按批给予支持。
(三)市知识产权局、滨海高新区管委会将把推行企业贯标作为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打造小巨人升级版的重要抓手,加强沟通联系和协作配合,共同推进贯标工作任务的有效落实。同时开展形式多样、内容广泛的宣传活动,增强企业对贯标工作的了解和支持,营造良好的贯标社会氛围。
天津市知识产权局 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