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级以上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省属资产经营公司、授权经营企业集团,各有关单位:
由商务部和东盟国家共同主办的第九届中国-东盟博览会将于2012年9月21-25日在广西南宁举行。为进一步扩大广东与东盟各国企业互利合作的空间,加快将自贸区的投资贸易便利化举措从政府层面向企业层面逐步推进。根据商务部的要求,我委将继续组织广东省流通企业代表团参加第九届中国-东盟博览会,促进广东企业与东盟企业的交流合作,不断扩大对东盟的贸易投资,具体工作委托广东省连锁经营协会承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会目的
2011年广东对东盟的进出口贸易额为931.5亿美元,比2010年同期增长15.5%,东盟已成为广东第四大贸易伙伴。为贯彻落实《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
于深化与东盟战略合作的指导意见》的精神,进一步加强我省与东盟等国际经济区域和新兴市场多层次、多方式、多领域的合作,做好全面对接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工作,加快我省经济国际化进程,构建开放的多元化国际合作新格局,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我委将通过组团参加第九届中国-东盟博览会,扩大我省重点流通企业、进出口企业、“走出去”企业(项目)、招商引资项目业主和投资商与东盟国家相关企业的交流,探索通过东盟拓展广货国际市场的有效途径,寻找适合广东市场消费的新产品,更好地满足消费者不断提高的生活需要,提升我省与东盟的经贸合作水平。
二、组织机构
团 长: |
戚真理 |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党组副书记、巡视员 |
副团长: |
陈 夫 |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商贸服务业处处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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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 洪 |
省连锁经营协会会长 |
成 员: |
陈秀霞 |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商贸服务业处副调研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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汤 涓 |
省连锁经营协会常务副会长 |
秘书长: |
汤 涓 |
(兼) |
三、组团要求
第九届中国—东盟博览会将以“科技合作”为主题,进一步推动中国与东盟各国在科技和其他领域的合作。本届博览会设商品贸易、投资合作、先进技术、服务贸易和“魅力之城”等五大专题。各地要积极做好组织发动工作,重点发动当地流通龙头企业、零售和批发企业、进出口企业、“走出去”企业(项目)、招商引资项目业主和投资商以及各级经贸部门和流通行业协会等单位有关人员参会。
(一)广州、佛山、东莞、惠州、珠海、中山、江门、肇庆、湛江等市各组织12家企业;
(二)汕头、潮州、揭阳、汕尾、韶关、清远、河源、梅州、云浮、阳江、茂名等市各组织5家企业;
(三)省广业、广弘、广晟、商业、物资、外贸、丝绸、交通和风险投资集团分别派分管流通工作的有关人员和组织5家相关二级企业人员参会。
四、相关事项
(一)请各市和省属单位指定一名联络员负责此项工作,并请于8月3日前将联络员名单(附件3),8月15日前将参
会报名回执(附件4)传真到广东流通企业代表团秘书处。
(二)参会人员费用自理。若符合专业观众条件,可向秘书处提出申请,经博览会批准后可获住宿或交通补贴(要求8月10日前提出申请,见附件5)。
(三)机票和商务考察可委托秘书处协助安排或自行安排,具体出发时间、活动安排、报到地点等另行通知。
联 系 人:古银花,王树鸿,汤涓
办公电话:020-38497075,87590551, 38483952
手 机:13560041376, 13570910488,13825132088
传 真:020-38483953 电子邮箱:gdchain1996@126.com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二○一二年七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