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科技厅关于申报2013年度国家重点新产品计划备选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09-26    浏览次数:1

  各市(州)、各扩权强县试点县(市)科技局,省级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按照《科技部关于组织申报2013年度国家星火计划 火炬计划 重点新产品计划软科学研究计划和科技惠民计划等计划项目的通知》(国科发计〔2012〕911号)的安排。根据国家科技计划总体安排部署,2013年国家重点新产品计划(以下简称新产品计划)重点围绕培育和发展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推动企业成为技术创新主体,增强企业创新能力,继续加大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含量高的创新产品支持。新产品计划鼓励和支持企业采取产学研用相结合的新机制,积极利用和转化国家科技计划成果研发新产品。项目分为战略性创新产品和重点新产品两类。请各市州及扩权强县试点县科技局、省级有关部门和单位积极组织,认真筛选,统一按要求上报我厅。为做好我省2013年度国家新产品项目申报组织工作,现将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点支持方向

  (一)战略性创新产品。

  战略性创新产品是指在国民经济发展中具有战略价值、在保障和改善民生中具有显著作用、对行业技术进步具有重大影响,取得重大技术突破、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具有较强市场竞争优势的重大创新产品。战略性创新产品应满足以下条件:

  1. 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符合国家产业技术政策和其他相关产业政策,特别是符合当前国家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政策方向;

  2. 产品整体技术水平或某项核心技术水平国际领先,在本行业或领域中能代表我国自主创新能力和水平的标志性产品;拥有核心发明专利,权益清晰明确;具有先进、绿色的生产工艺流程;拥有符合国际规范的质量保障体系,质量可靠。

  3. 产品已进入市场销售,具有明显的市场竞争优势或潜力,产业化前景和预期经济效益良好;承担单位拥有该产品注册商标的所有权,产品品牌核心价值高;

  4. 企业具有较强实力的研发机构(中心)和稳定的新产品研发团队,在创新投入、研发管理、市场推广等方面具备良好基础和较强优势。

  (二)重点新产品。

  重点新产品是指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在国内首次(或首批)开发成功,并开始有市场销售或具有良好的市场应用前景,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明显;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自主品牌,技术水平高、附加值高、市场竞争力强的新产品。

  二、支持领域

  详见《国家重点新产品计划支持领域(2013)》。

  三、不支持范围

  1.食品、保健品、饮料、烟、酒类产品;

  2.化妆品、日用化工、一般纺织品、服装、家具、家电等日用产品;

  3.用进口零部件(包括散件)组装的产品;

  4.单纯为军工配套的产品;

  5.传统手工艺品;

  6.单纯改变花色、外观与包装的产品;

  7.动、植物品种资源;

  8.高能耗、污染环境的产品。

  四、申报要求

  (一)申报材料

  1. 项目申报表;

  2. 项目产业化状况及前景分析;

  3. 附件材料(复印件):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加盖企业公章);

  (2)经审计的企业2011年度财务报表(每页加盖审计单位印章或盖骑缝章);

  (3)可说明知识产权归属和授权使用的证明文件;

  (4)涉及废水、废气、废物排放的项目,需提交环保达标证明;

  (5)特殊行业许可证;

  (6)质量技术监督机构备案的产品企业标准,或采用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的认可证明;或采用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标准名称及标准号;

  (7)权威机构检测(验)报告;

  (8)科技成果鉴定证书或最近两年内的查新报告等技术证明(说明)文件;

  (9)用户意见报告(不少于两份)等其他证明材料。

  (二)注意事项。

  1. 申报单位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发现弄虚作假,将不予受理。

  2.不得重复申报,同一项目不得同时申报火炬计划、星火计划等国家政策引导类计划项目。

  (1)申报单位本年度只允许申报一项新产品计划项目,并且战略性创新产品和重点新产品两类只能选择其一;

  (2)已列入新产品计划的同一产品项目不得再次申报。若型号不同,则须提供新的授权专利及其说明、附图和权利要求书等内容,以证明其有重大改进和创新,方可申报。

  3. 产品名称及型号填写要规范。名称尽量不出现英文词组或缩写,不得使用系列产品、研究开发、产业化等词语,确属系列产品必须注明型号,采用“型号+产品名称”或“产品名称+型号”(特殊行业除外)的书写格式。

  五、申报流程

  1.通过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中心(以下简称“申报中心”)http://program.most.gov.cn实行网上统一申报。网站注册和审核请认真阅读网站说明。

  2.在线填写申请材料《项目申请书》和《项目产业化状况及前景分析》:确认无误后在线提交至四川省科学技术厅。

  3.用A4纸打印在线填写的《项目申报表》、《项目产业化状况及前景分析》,内容必须与网上申报材料完全一致。按项目申报要求顺序装订书面申报材料(包含附件),加盖公章后一式六份报送省科技厅发展计划处。

  六、项目备案

  请项目申报单位登陆四川省科技厅项目申报管理中心(http://xmgl.scst.gov.cn),在注册完成后由项目申报人入口进入,根据提示完成国家项目备案。未经备案系统备案的项目,将不予受理。

  七、截止时间及联系方式

  四川省科技厅受理申报截止时间:2011年10月20日18时(已纸质件报送时间为准)。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林  丹  028-86669425

  姜  凤  028-86663469

  杜建宏  028-86661592

分享到: 收藏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