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2013年陕西省企业技术创新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09-25    浏览次数:1

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韩城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局:

  为进一步支持企业技术创新,建立省级企业技术创新专项资金项目库,遴选一批创新性强、附加值高,能有效带动产业升级和结构调整的创新项目给予支持,省工信厅、财政厅面向全省征集2013年企业技术创新专项资金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支持的类别和重点

  (一)项目类别

  1.新产品新技术开发项目

  2.产学研联合开发项目

  3.企业技术创新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项目

  (二)支持重点

  1.具有高技术含量、自主知识产权、高附加值、市场竞争力强的重大关键技术、工艺和产品。

  2. 具有节能减排、环保和资源综合利用的新工艺、新技术和新产品。

  3. 适用于我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的重大关键、共性和前瞻性技术。

  4. 对改造提升传统产业有重要影响的新兴技术与产品。

  5. 围绕区域和行业特色开展专业化服务,技术成果推广应用的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建设。

  二、项目申报的原则和指标

  (一)应在两年内完成的技术研发项目(技术改造、基建、生产线建设、固定资产投资、产业化等项目不在征集范围内)。

  (二)国家财政或省财政支持过未经验收的项目所在企业不能申报。

  (三)项目分配指标:西安市不超过15个,宝鸡市不超过8个,汉中市、咸阳市、榆林市、渭南市不超过6个、延安市、铜川市、安康市、商洛市、杨凌示范区不超过5个,韩城市不超过3个。

  三、项目申报条件

  (一)新产品新技术开发、产学研联合开发项目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备较好的经营管理水平和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

  3.具备承担项目所需的技术创新能力和经济实力。

  4.符合我省产业技术的发展方向。

  (二)企业技术创新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项目

  1.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相应的服务条件,有良好的服务团队和专业人员。

  2.有较好的经营业绩和成功经验,对地区或行业的发展具有较好的辐射和带动作用。

  3.有明确的发展思路,工作纳入当地或本行业发展规划之中。

  4.具有省级有关部门的认定资格。

  四、项目资金支持方式及额度

  专项资金的支持方式采取无偿资助或贷款贴息。

  (一)申请无偿资助的项目,支持额度一般不超过该项目支出总额的50%,最高资助额度不超过50万元。

  (二)申请贷款贴息的项目,贴息额度根据银行提供的项目贷款凭证确定的贷款金额和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确定,项目贴息期限一般不超过2年,每个项目的最高资助额度不超过80万元。

  (三)企业技术创新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项目,最高资助额度不超过50万元。

  五、项目申报要求及程序

  (一)企业按属地化原则,向所在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和同级财政部门提出项目申请,并按要求填写《陕西省企业技术创新专项资金申请及审核意见表》(见附件1)和提供有关资料(见附件2)。

  (二)各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与同级财政部门应公开组织项目的申报,对申报企业的条件及项目相关资料进行认真审查,确定申报项目并按重要性原则对项目排序后填报《陕西省企业技术创新专项资金项目汇总表》(见附件3)。

  (三)项目评审和资金拨付。省工信厅和省财政厅对上报的项目进行合规性审核,并组织专家组对项目进行评审,根据专家组评审意见,确定支持的项目、方式及金额,并在两部门相关网站上进行公示。拨付资金的程序按照《企业技术创新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办理。

  (四)各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和同级财政部门联合行文后于10月20日前将项目申报材料一式七份报省工信厅和省财政厅(其中:六份书面材料和汇总表电子版报省工信厅科技处;一份书面材料报省财政厅企业处。申报材料自行备份,不再退回)。 相关需填写的表格请登陆www.sxgxt.gov.cn网站下载。

  联系方式:

  1.省工信厅科技处   张小溪

  联系电话:029-87291839

  电子信箱:jmwjs@shaanxi.gov.cn

  2.省财政厅企业处   韩  耕

  联系电话:029- 68936064

  电子信箱:hang@sf.gov.cn

 

  附件:1.陕西省企业技术创新专项资金申请及审核意见表.doc

      2.项目申报企业上报资料及要求.doc

  3.陕西省企业技术创新专项资金项目汇总表.xls

  4. 陕西省企业技术创新专项资金项目封面.doc

                              

nth="9" year="2012">nth="9" year="2012">二〇一二年九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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