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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科委关于征集天津市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的若干意见》政策建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7-25    浏览次数:1

  各相关单位:

  天津市2004年开展了科技特派员制度试点工作。十多年来,天津市充分发挥科技特派员“做给农民看、带着农民干、帮着农民赚”的巨大作用,服务广大农村和农民,带动形成了一批优势农业产业,形成了覆盖困难村的科技帮扶网络。天津市科技特派员工作先后列入科技部与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合作项目、天津市民心工程,获得了科技部、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和市委市政府的高度肯定。

  2016年5月1日,国务院办公厅出台《关于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6〕32号),首次在国家层面对科技特派员工作进行了顶层设计和谋篇布局。7月4日,科技部等10部委召开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视频会议,动员各地方、有关部门、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等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推进农村科技创新创业。

  为贯彻落实《关于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的若干意见》,完善我市科技特派员体系,使政策需求来源于基层、政策红利惠及到基层,现面向全市征集贯彻落实国家特派员制度的意见和建议,请各单位、科技特派员深入研究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的若干意见》,结合开展特派员工作的相关经验,提出对我市在科技特派员选派、管理、权益保障、创业环境等政策制定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请各单位、各科技特派员填写《落实科技特派员制度政策建议表》(附件1),并于2016年7月31日前发送至市科委农村处。单位建议表请加盖单位公章,寄送纸质文件或将扫描文件电子版发送至市科委农村处邮箱。个人建议表请直接发送邮件至市科委农村处邮箱。

  联系人:梁传辉    姜洪全

  电  话:58832839  58832987

  邮  箱:ncch@tstc.gov.cn

  地  址:天津市和平区成都道116号

  天津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2016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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