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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科委关于组织开展2016年工程技术新学科专业职称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7-25    浏览次数:1

  各有关单位:

  目前,我市2016年职称评审工作已经启动。按照市人力社保局部署要求,现将我市工程技术新学科专业高、中级评委会职称申报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

  从事核物理、激光、软科学、科技信息、专利代理等专业工作人员。

  二、评审标准

  以上各专业评审标准分别见《天津市工程技术核物理技术专业工程师、高级工程师资格评审标准(试行)》(附件1)、《天津市工程技术激光专业工程师、高级工程师资格评审标准(试行)》(附件2)、《天津市工程技术科技信息专业高级工程师、工程师资格评审标准(试行)》(附件3)、《天津市自然科学研究系列软科学专业助理研究员、副研究员资格评审标准(试行)》(附件4)、《天津市自然科学研究专利代理专业助理研究员、副研究员资格评审标准(试行)》(附件5)。上述各专业2016年不再将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作为参考因素。

  三、材料接收时间

  2016年9月5日至9月9日,逾期将不再受理。

  四、联系方式

  市科委干部人事处    联系人:王光强

  地址:天津市和平区湖北路14号711室

  联系电话:83607263,18002096721

  五、其他

  请下载相关表格材料(附件6)后,严格按照《市科委工程技术新学科专业职称评审材料申报说明》(附件7)有关说明和要求填写相关材料,按时报送。

  天津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2016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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