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知识产权局、各有关单位:
按照《天津市企事业单位专利试点办法》(津知发管字〔2016〕10号)要求,经企业自愿申报,区县知识产权局推荐、审核等工作程序,市知识产权局现同意天津中精微仪器设备有限公司等1181家单位的备案申请,确定为2016年天津市区级专利试点备案单位,备案周期为2016年1月至2016年12月,现将2016年天津市区级专利试点备案单位名单予以公布,详见附件。
各区县知识产权局要加强对所属区级专利试点备案单位的工作指导,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推动所属区级专利试点备案单位有效开展试点工作。
各备案试点单位要加强对知识产权工作的管理,制定工作方案,加大工作投入,采取有效措施,确保试点任务顺利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