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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科委关于认定天津市第二批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11-14    浏览次数:21

  各有关单位:

  为了提升天津各类科技创新创业平台国际化水平,构筑国际高端研发资源聚集高地,推进“一带一路”科技创新合作,为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提供有力支撑,促进我市产业优化升级,为我市打造先进制造研发基地作出贡献,同时加强我市国际科技合作基地(以下简称国合基地)管理,充分发挥国合基地在开展国际科技交流、跨国技术合作、承接国际技术转移、聚集全球创新要素的平台载体作用,经专家论证、市科委同意,现认定“天津中科先进技术研究院”等35家单位为天津市第二批国际科技合作基地。

  请各国合基地,根据《天津市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按照天津市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组建任务的要求,完成国合基地建设,充分发挥国合基地在合作研发、技术转移、人才引进和产业化等方面的引领带动作用,提升天津各类科技创新创业平台国际化水平,构筑国际高端研发资源聚集高地,推进“一带一路”科技创新合作,为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提供有力支撑,促进我市产业优化升级,为我市打造“先进制造研发基地”作出贡献。

  天津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2016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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