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13年贵州省农业动植物育种专项申报指南》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10-11    浏览次数:1

  各有关单位:

  现将《2013年贵州省农业动植物育种专项申报指南》印发给你们,请按要求及时组织申报。

  附件:1、2013年贵州省农业动植物育种专项申报指南

  2、贵州省农业动植物育种专项申报书

  二○一二年十月十日

  2013年贵州省农业动植物育种专项申报指南

  为促进我省农业动植物新品种选育(改良),推动农业动植物品种向优质、高产、高抗、专用方向发展,特制定2013年项目申报指南。

  一、资助对象和重点

  (一)资助对象

  省内从事农业动植物新品种选育和推广、良种繁育配套技术研究的农(牧)业事(企)业单位(含农民专业合作社)。项目承担单位应是申报品种知识产权第一拥有单位。

  (二)资助重点

  1、围绕省委、省政府做大做强茶叶、蔬菜、精品水果、花卉等特色优势产业,积极发展菜用马铃薯、酒用高粱、薏仁米、苦荞、芭蕉芋、杂豆;稳定生猪生产,大力发展牛羊,积极发展特色养殖业;优化农业结构,促进农民增收的部署要求。重点支持对加快推动全省农业结构调整,实现农业农村经济提速转型、拓宽农民增收渠道等方面具有积极促进作用的项目。

  2、优先支持推广潜力大,已经或有望成为全省主推品种的新品种;优先支持获得农业植物新品种权保护的新品种。

  3、优先支持项目执行情况好的单位。

  二、申报条件和支持范围

  申报单位具有较强的研究、开发能力,有完善的财物管理制度,能提供必要的项目实施支持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每个单位每年申报项目数不超过3项。申报单位所提供的材料须真实可靠,如发现弄虚作假,申报单位、申报人两年内不得再申报。已承担省农业动植物育种专项未结题项目的首席专家,不能担任2013年项目首席专家。项目实行首席专家负责制,首席专家必须是项目承担单位人员。鼓励35岁以下人员申报项目。

  申报项目符合以下条件:

  (一)农业动植物新品种后补助

  2011年(含2011年)以来,经省级(含省级)以上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审定通过的农业植物新品种的试验示范、开发推广、种子生产和配套的栽培技术研究。品种较当前主推品种产量、品质和抗性显著提高,有较大的推广潜力;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获得农业植物新品种权保护的农业植物新品种。申报新品种后补助专项,须附品种审定证书复印件及相关材料。

  畜禽、水产地方优良种质资源的保护与开发利用。

  (二)正在选育中的动植物新品种、新组合

  尚未通过省级以上品种委员会审定,但在品比试验、预备试验、区域试验、生产试验、抗性鉴定、品质分析中表现突出的农业动植物新品系(组合)。

  (三)育种新技术、新材料、新方法

  农业动植物育种新技术、新材料、新方法研究,有较大的技术创新,对动植物新品种选育和生产开发有实际的推进作用。

  三、资金使用范围

  (一)2011年(含2011年)以来,审定农作物新品种的试验示范、开发推广、种子生产和配套栽培技术研究费用;

  (二)畜禽、水产地方优良种质资源的保护与开发利用、饲养技术研究费用;

  (三)农业动植物品种选育中的引种、品比、材料、能源、资料、试剂等费用;

  (四)农业动植物育种新技术、新材料、新方法研究费用。

  四、申报要求

  (一)申报时间

  2012年 10月10日至10月25日,逾期不予受理。

  (二)申报材料

  农业动植物育种专项申报书及相关材料。申报书统一使用宋体4号字、A4幅面,连同申报相关附件材料装订成册,每个项目申报材料一式四份,需同时发送电子材料。

  (三)申报资金

  申报项目应根据实际情况,编制项目资金使用计划,每个项目申报专项资金最多不超过20万元。专项资金为一次性补助资金,项目实施期一般为1—2年。

  五、申报程序

  项目申报须经申报单位的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并加盖公章后报省农业动植物育种专项领导小组办公室(省农业委员会科教处)。没有明确主管部门的申报单位,报所在地的市(州)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推荐。

  联系地址:贵阳市延安中路62号贵州省农业动植物育种专项领导小组办公室(省农委科教处)  邮编:550001

  联 系 人:陈涛   龙毅

  联系电话:0851-5282535   5288491

  电子邮箱:chentao5282535@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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