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卫妇幼函〔2015〕21号
秦皇岛市卫生计生委:
你委《关于秦皇岛市妇幼保健院体外受精-胚胎移植(IVF-ET)和卵泡浆内单精子显微注射(ICSI)技术正式运行及夫精人工授精(AIH)技术校验的申请》收悉。根据《国务院关于第四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07〕33号)和卫生部《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办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规范》《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和人类精子库伦理原则》等规定,我委经上报国家抽调专家对秦皇岛市妇幼保健院体外受精-胚胎移植(IVF-ET)和卵泡浆内单精子显微注射(ICSI)技术进行了现场评审,同时,对夫精人工授精(AIH)技术进行了校验。
专家组认为,该院管理制度健全,场地、人员、设备及主要指标基本达到技术规范要求,经研究,决定批准秦皇岛市妇幼保健院正式运行常规体外受精-胚胎移植(IVF-ET)和卵泡浆内单精子显微注射(ICSI)技术,夫精人工授精(AIH)技术校验合格。
望你委加强监管,督促秦皇岛市妇幼保健院认真落实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相关政策规定,特别要进一步加强伦理委员会建设,落实辅助生殖技术伦理原则;加强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培训,提高人员素质;严格设备使用管理,提高检验质量,确保辅助生殖技术的规范、健康开展。
请于秦皇岛市妇幼保健院正式运行期满前3个月,将正式运行工作总结报我委妇幼处。
河北省卫生计生委
2015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