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知识产权局关于组织2013年陕西省专利产业化孵化计划、专利创业富民工程项目预申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10-11    浏览次数:1

  各设区市知识产权管理机构,西安高新区、经开区、宝鸡高新区知识产权办公室(局):

  为促进自主知识产权的运用与就地产业化,支持创业群体依靠专利创业兴业,我局2013年度将继续实施专利产业化孵化计划和专利创业富民工程。现预征集2013年度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利产业化孵化计划项目申报要求

  1.凡在本省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均可申报。申报单位资信可靠,具备项目实施所需的基本条件。

  2.本年度专利产业化孵化计划项目申报重点为我省重点支持发展的产业集群,特别是战略性新兴产业、军民结合产业、传统优势产业中的新型工业化项目以及涉农惠农项目中科技含量高、市场前景好、资源消耗低、带动系数大、综合效益佳、有望形成产业规模的专利孵化项目。具体内容参见《陕西省专利产业化孵化计划项目申报指南》(附件1)。

  3.项目符合国家和我省产业政策,处于产业化前的孵化期,属我省重点支持发展的产业集群的专利项目优先申报。

  4.项目所含专利为项目产品的核心或关键技术,在申报时已获得专利权。项目申报单位应与项目专利权人相一致;若为许可实施,须在项目简介中说明。

  二、专利创业富民工程项目申报要求

  1.申报企业在陕西省境内登记注册,成立时间不早于2008年1月1日。不接受自然人申报。

  申报企业管理规范,产品研发和市场开拓能力较强,对所涉及专利有合法使用权,无知识产权纠纷。

  2.项目申报要突出创业企业的成长性、创业团队的代表性、创业项目的带动性。

  1)项目总投资较小,准备工作充分,创业启动较快。专利产品,处于市场培育阶段,前景较好。

  2)创业项目吸收社会就业能力较强,对行业有一定带动作用,具备“小产品、大市场”的特点。

  3)创业团队具有一定的典型性和代表性。普通高等学校在校学生及毕业后两年内注册企业创业人员,可优先推荐申报。

  三、申报程序和工作要求

  1.各设区市及省内国家级开发区知识产权管理机构作为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本区域内项目预申报推荐工作。

  2.申报单位按要求填写《陕西省专利产业化孵化计划项目预申报表(2013)》(附件2)或《陕西省专利创业富民工程预申报表(2013)》(附件3),按属地管理原则报当地归口管理部门。预申报表一式两份(附电子版)。

  3.各归口管理部门抓紧时间,发掘本地优秀专利项目,对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筛选后,于2012年10月23日前将项目材料报至我局专利管理处。

  4.2010年前列入省专利产业化孵化计划,尚未完成项目验收的单位,暂缓申报。同一项目不要同时申报产业化孵化计划和专利创业富民工程。

  四、联系方式

  联 系人:姚凯学 李扩拉

  电  话:029—87294662,87292847

  电子邮箱:sxzlglc@163.com

  邮寄地址:西安新城,省政府大院(710006)

  本通知及申报指南、预申报表样本可在陕西省知识产权网(http://www.snipo.gov.cn)下载。

 

 

  附件: 1.陕西省专利产业化孵化计划项目申报指南;

       2.陕西省专利产业化孵化计划项目预申报表(2013);

       3.陕西省专利创业富民工程预申报表(2013)。

 

 

二○一二年十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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