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科技经费的使用效率,保证课题研究工作的质量,招标人采取公开招标的方式组织招标课题“海水淡化能量回收装置样机研制(招标编号:SF2012-05)的招标工作,择优选取招标课题的承担单位。
本次招标活动的招标人是“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北京科技园项目评价有限公司是本次招标的代理机构。
本次招标工作将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科技项目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和相关规定进行。
现将有关招标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标课题名称及招标编号
海水淡化能量回收装置样机研制(招标编号:SF2012-05)
二,研究目的
根据海水淡化工程的需求,采用反渗透技术,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海水淡化能量回收装置样机,性能达到或接近国际水平,易于实现工业化生产。
三、主要研究内容
1、能量回收装置样机设计和研制
针对反渗透海水淡化系统使用的能量回收装置,设计研制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国产化能量回收装置样机,处理规模不小于1000m3/d。
2、能量回收装置的性能检测与评价
投标人完成样机性能测试,并由招标人指定的第三方机构完成能量回收装置样机的性能检测和可靠性评价。
3、能量回收装置的工程设计
参照10000m3/d反渗透海水淡化生产线设计要求,提出能量回收装置的多机并联控制方案。
四、招标课题研究进度要求
完成本课题的时间为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课题任务书》之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前。
五、课题经费
完成本课题所需的总经费来源于招标人资助资金和中标人自筹资金,招标人资助资金来源于北京市地方财政拨款,按现行财政拨款相关规定支付。招标人对本课题资助资金上限为人民币300万元,经费的支付办法以双方签订的《课题任务书》为准。投标人自筹经费报价与招标人资助经费报价比例不应低于1:1。
六、投标人资格
1、凡在北京地区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单位、企业(不包括外商独资和中方股份未超过50%的中外合资企业)及其他组织均可投标。
2、投标人应资信良好,在最近2年内无不良记录或严重违法违纪行为。
注:1.承担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课题,到期应结题而未结题的单位,不具备投标人资格。
2.投标人在北京市科委的信用评级为C以下(含C)的不具备投标人资格。
七、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符合以上基本条件和资格并有意投标者,请按下述时间、地点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出后概不退还,同时携带U盘获取电子版。
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2年10月12日起至2012年11月2日止(公休日及节假日除外),每日9时30分至11时30分,13时30分至16时30分。
招标文件出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增光路甲34号院云建大厦1006室(北京科技园项目评价有限公司)
八、招标文件售价: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200元。
九、投标和开标
接受投标文件的时间为:2012年11月13日9时30分至11点30分,13点30分至16时30分;2012年11月14日9时0分至10时0分。
接受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同为2012年11月14日10时0分。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投标文件送达地点:2012年11月13日16时30分之前,投标文件送至招标文件出售地点;2012年11月14日9时0分至10时0分,投标文件送至开标地点。
开标地点:海淀区苏州街甲49号北京技术交易促进中心二层会议室。
十、联系方式
北京科技园项目评价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娜
电话:(010)68308582,68461639
传真:68461639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增光路甲34号院云建大厦1006室
邮编: 100048
监督电话:66175629(纪检监察处)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科技园项目评价有限公司
2012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