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上海市促进技术经纪发展实施办法(试行)》(沪科合﹝2012﹞2号)的要求,经技术经纪机构申报、专家评审和上海市技术经纪资助项目审定小组审定,现将2012年第2批技术经纪资助项目(见附件)予以公示。单位和个人对其中资助项目有异议,自公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提出异议时应当对有异议的资助项目的具体问题有清楚的表述,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对于收到的任何异议材料,我们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异议材料请署名联系人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吴冈、贾靖
联系电话:54065174、54065104
传真:54065184
附件:2012年第2批上海市技术经纪资助项目名单
特此通知
上海科学技术开发交流中心
二〇一二年十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