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按照科技部创新基金管理中心《关于做好科技型中小企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2011年度投资保障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国科企金便字﹝2012﹞18号)要求,现就组织我市投资保障项目验收工作通知如下:
一、验收对象
2011年度及2010年度延迟验收的投资保障项目承担单位。
二、验收要求
(一)填报资料
请各项目承担单位按照《引导基金投资保障项目验收申请报告内容》(见附件)要求准备验收申请报告,加盖公章后装订成册(一式五份)于10月22日17:30前报送至市科委创新发展办公室。
(二)评估验收
市科委将于10月24日前组织专家现场评估和验收。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联系方式
主管部门:市科委创新发展办公室
联 系 人:戴学明 67605931
受理部门:重庆市高新技术企业协会
联 系 人:刘怡枚 67300549
接件地址:市科委二楼(渝北区新牌坊新溉大道2号生产力大厦)
请有关项目承担单位高度重视,及时报送相关材料并做好验收准备工作。
附件:引导基金投资保障项目验收申请报告内容
重庆市科委创新发展办公室
二〇一二年十月十六日
附件1:引导基金投资保障项目验收申请报告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