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的相关规定,现将我厅拟制发的《浙江省储备排污权出让电子竞价程序规定(试行)》(征求意见稿)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如有修改意见或建议,请于公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通过电子邮件、传真、信函等形式反馈至浙江省排污权交易中心(地址:杭州市拱墅区花园岗街121号铭泰大酒店5楼,邮编:310012,电话:0571-28859153;传真:0571-28859155;邮箱:13912536@qq.com),欢迎公众参与环境保护工作。
浙江省环境保护厅
2014年11月6日
根据我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的相关规定,现将我厅拟制发的《浙江省储备排污权出让电子竞价程序规定(试行)》(征求意见稿)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如有修改意见或建议,请于公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通过电子邮件、传真、信函等形式反馈至浙江省排污权交易中心(地址:杭州市拱墅区花园岗街121号铭泰大酒店5楼,邮编:310012,电话:0571-28859153;传真:0571-28859155;邮箱:13912536@qq.com),欢迎公众参与环境保护工作。
浙江省环境保护厅
2014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