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财会〔2012〕24号
各业务主管部门,各区县财政局,会计学会各会员单位,有关大专院校、科研单位:
为进一步繁荣我市的会计理论研究工作,2005年我市建立了会计科研基金,由市财政局与市会计学会共同组织每两年为一研究周期的重点会计科研项目研究并进行资助。现已完成4个周期的科研项目研究,取得了预期效果。市财政局、市会计学会决定继续组织第5个周期即2013—2014年度重点会计科研项目研究。此次组织研究的重点会计科研项目,仍本着自由申请、公平竞争、公开透明、择优资助的原则,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组织
为了提高科研项目的研究质量,本次重点会计科研项目的招标、跟踪管理和项目成果评审鉴定工作,由市财政局和市会计学会共同组织。
二、研究目标
针对我市当前会计改革与发展中面临的亟待解决的疑难问题,深入进行会计理论研究与实践探讨,为会计改革与发展提供理论支持和实践借鉴。
三、招标对象
本次重点会计科研项目的招标对象为:各业务主管部门,企事业单位、各区县财政局,会计学会各会员单位,有关大专院校、科研单位中具备一定知识水平和研究能力的会计理论和实务工作者。
四、实施办法
(一)申请阶段
凡申报本次重点会计科研项目的申请单位,须填写《2013—2014年度重点会计科研项目申请书》一式三份(登陆“天津会计学会”网站www.tjkj.gov.cn/kjxh“资料下载”栏目下载),于2012年11月10日前送市会计学会学术部。每个项目应由3人以上组成的项目组承担,实行项目主持人负责制。项目主持人应具备与招标项目相关的知识和先期研究成果;项目组成员由主持人推荐,至少包括一名会计实务工作者。主持人申请项目,必须报经所在单位(申请单位)批准。
(二)评标阶段
由会计科研项目专家评审委员会对申请单位申报的科研项目,包括研究内容、工作方案、项目主持人及项目组成员等情况进行评审,择优确定中标者。
(三)跟踪管理阶段
对中标单位所承担的科研项目,将进行跟踪管理,对研究过程中未按计划完成预定研究内容或工作不认真、不负责任者,将按撤销科研项目立项处理,停拨经费。
(四)项目成果评审阶段
科研项目完成后,各项目组按照统一的格式与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报送市会计学会学术部。市会计学会组织会计科研项目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评审结束后,公布项目评审结果,并择优编辑成册,推动科研成果转化。
联系人:市会计学会学术部 杨艳芳、韩琦
联系电话:23286471、23286476
电子邮箱:99tjkj @sina.com
联系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广东路67号会计之家407室
邮政编码:300203
附件:2013—2014年度重点会计科研立项课题指南
2012年9月28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2013-2014年度重点会计科研立项课题指南
一、规定项目(方向)
1.企业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构建与实施研究
2.企业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评价研究
3.企业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披露与整改研究
4.会计准则国际趋同与中国会计准则发展策略
5.国有企业实施企业会计准则问题研究
6.《小企业会计准则》实施与影响
7.小微企业会计与财务问题研究
8.中小型企业财务战略研究
9.事业单位会计准则问题研究
10.非营利组织的会计与财务问题研究
11.农村财会工作问题研究
12.企业会计准则通用分类标准实施问题研究
13.企业集团融资方式创新研究
14.企业内部资本市场研究
15.企业资本运作的财务与会计问题研究
16.企业现金流管理问题研究
17.企业公允价值会计问题研究
18.后金融危机时代企业财务风险防范研究
19.滨海新区金融政策对企业财务与会计的影响和对策研究
20.企业全面成本控制研究
21.管理信息系统下的会计与财务问题
22.单位绩效预算的构建和实施研究
23.会计人员从业资格与后续教育问题研究
24.会计人员职业能力问题研究
25.会计人才评价体系问题研究
26.高级会计师的业绩评价与考核体系研究
27.正高级会计师评价管理问题研究
28.代理记账行业问题研究
29.独立审计准则实施的情况和问题研究
30.中国商业历史与会计发展的研究
(说明:上述题目中,部分属于具体题目,可直接使用,部分属于课题方向,具体题目需要申请人自行拟定)
二、自选项目
项目申报人可根据本行业和自身的研究基础和条件,在选取规定方向后自行拟定题目,也可自行提出研究项目(研究内容需与会计工作紧密相关),经评审后立项,原则是要体现创新性、深刻性和实用性,对会计工作和经济建设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和实践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