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13年浙江省船舶工业转型升级重点项目计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10-18    浏览次数:2

  各市、县(市、区)经信委(经信局):

  为加快推进我省船舶工业转型升级,进一步提高行业可持续发展能力,现就组织申报2013年船舶工业转型升级重点项目计划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申报项目应符合国家和省船舶工业产业政策,有助于推进船舶工业转型升级和省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建设;

  (二)申报项目应符合《2013年浙江省船舶工业转型升级重点项目申报领域》(见附件一),以研发类项目为主,重点支持关键技术攻关、高技术船舶产品研发及产业化。

  (三)申报项目投资额要求500万元以上,主要用于项目技术开发及产业化所需设备购置,不包括土建和征地费用。

  二、申报要求

  (一)项目申报材料包括《2013年浙江省船舶工业转型升级重点项目申请表》、《2013年浙江省船舶工业转型升级重点项目建议书》和《2013年浙江省船舶工业重点项目汇总表》(见附件)。

  (二)请各市、县(市、区)经信部门按要求认真做好项目申报工作,并将申报材料一式两份(含电子版)于2012年11月10日前报送我委机械行业办,逾期不予受理。各县(市)在报送我委的同时抄报所属市经信委。

  联系人:黄峥;电话/传真:0571-87058115;电子邮箱:huangz@zjjxw.gov.cn。

  附件:1.2013年浙江省船舶工业重点项目申报领域

  2.2013年浙江省船舶工业重点项目申请表

  3.2013年浙江省船舶工业重点项目建议书

  4.2013年浙江省船舶工业重点项目汇总表

  二○一二年十月十六日

  附件一

  附件二

  附件三

  附件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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