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市、区)经信委(经信局):
为加快推进我省船舶工业转型升级,进一步提高行业可持续发展能力,现就组织申报2013年船舶工业转型升级重点项目计划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申报项目应符合国家和省船舶工业产业政策,有助于推进船舶工业转型升级和省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建设;
(二)申报项目应符合《2013年浙江省船舶工业转型升级重点项目申报领域》(见附件一),以研发类项目为主,重点支持关键技术攻关、高技术船舶产品研发及产业化。
(三)申报项目投资额要求500万元以上,主要用于项目技术开发及产业化所需设备购置,不包括土建和征地费用。
二、申报要求
(一)项目申报材料包括《2013年浙江省船舶工业转型升级重点项目申请表》、《2013年浙江省船舶工业转型升级重点项目建议书》和《2013年浙江省船舶工业重点项目汇总表》(见附件)。
(二)请各市、县(市、区)经信部门按要求认真做好项目申报工作,并将申报材料一式两份(含电子版)于2012年11月10日前报送我委机械行业办,逾期不予受理。各县(市)在报送我委的同时抄报所属市经信委。
联系人:黄峥;电话/传真:0571-87058115;电子邮箱:huangz@zjjxw.gov.cn。
附件:1.2013年浙江省船舶工业重点项目申报领域
2.2013年浙江省船舶工业重点项目申请表
3.2013年浙江省船舶工业重点项目建议书
4.2013年浙江省船舶工业重点项目汇总表
二○一二年十月十六日
附件一
附件二
附件三
附件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