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13年度国家星火计划备选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10-22    浏览次数:1

闽科星〔2012〕4号

  各设区市科技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经济发展局,省直有关单位:

  根据科技部《关于组织申报2013年度国家星火计划 火炬计划 重点新产品计划 软科学研究计划和科技惠民计划等计划项目的通知》(国科发计〔2012〕911号)精神,现将我省组织申报2013年度国家星火计划备选项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各单位认真做好组织推荐工作。

  一、项目组织要求

  2013年国家星火计划备选项目分为重大项目和面上项目两类,项目实施期一般为2年。评审通过的项目将纳入“十二五”国家科技计划农村领域备选项目库管理。国家星火计划将结合战略发展需要,对入库的重大项目择优立项支持。

  (一)以星火产业联盟形式申报的重大项目

  该类重大项目将从各设区市2012年9月29日前推荐的重大备选项目中遴选产生,请有关地区按要求申报。

  (二)以专项工作课题形式组装的重大项目

  科技特派员项目,优先支持科技特派员农村科技创新创业大赛获二等奖以上的项目和国家农业科技园区项目;科技进步示范县(市、区)项目,从我省的7个国家科技进步示范县(市、区)申报的项目中,遴选可以形成产业链的项目,进行组装申报。

  (三)关于面上项目

  面上项目是指符合行业和地方发展战略需求,受到国家政策鼓励引导,有利于地方农村经济、生态、社会、民生、环境改善的成熟适用型科技项目。凡难以在短时间内取得技术成果的研究项目、政府部门承担的产业化项目、技改或扩建项目不予推荐。

  二、材料与时间要求

  重大项目须填报《国家星火计划项目申报书》、《国家星火计划项目可行性报告》,每一课题均须单独填报《国家星火计划项目课题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牵头单位除填报重大项目申报书与可行性报告外,还应根据本单位独立承担的课题任务填写相应的可行性报告。面上项目只须填报《国家星火计划项目申报书》。申报通知及表格模板可在中国星火网(www.cnsp.org.cn)下载。申请单位根据申报材料填写说明在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中心进行网上申报(program.most.gov. cn),确认无误后提交至申报部门,并在线打印一式二份,逐级加盖公章后于2012年10月31日前寄至我厅,逾期不予受理。

  以星火产业联盟形式申报的重大项目及面上项目材料寄送地址:福州市湖东路7号,省科技厅星火办(邮编:350003);联系人:陈志群、林家生;联系电话:0591-87883049,87883471。

  以专项工作课题形式组装的重大项目材料寄送地址:福州市北环西路108号,省科技厅农业处(邮编:350003);联系人:卓克英、李坚义;联系电话:0591-87882380、87881299。

  三、其他:申报项目重点方向与技术领域见科技部《2013年度国家星火计划项目申报要求》。同一申报单位及同一产品不得在国家各类政策引导类计划(主要是重点新产品计划、星火计划、火炬计划)中重复申报。

  福建省科学技术厅

  2012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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