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文化产业振兴规划(2011—2015年)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08-15    浏览次数:1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广东省文化产业振兴规划(2011—2015年)》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省委宣传部反映。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2年7月30日

 

  目  录

 

  一、发展基础和发展形势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二)基本原则

  (三)发展目标

  三、主要任务

  (一)优化文化产业结构

  (二)优化文化产业布局

  (三)完善现代文化市场体系

  (四)大力实施文化产品“走出去”战略

  四、发展重点

  (一)文化创意业

  (二)平面传媒业

  (三)广播影视业

  (四)出版版权业

  (五)演艺娱乐业

  (六)网络文化服务业

  (七)文化旅游业

  (八)文化会展业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规划

  (二)深化文化体制改革

  (三)鼓励社会资本进入政策允许的文化产业领域

  (四)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五)加强政策保障体系建设  

 

  附件1:重大文化产业项目目录

  附件2:重点文化(创意)产业园区和基地目录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和《广东省建设文化强省规划纲要(2011—2020年)》(粤发〔2012〕12号),推动全省文化产业又好又快发展,提升文化软实力,加快建设文化强省,让人民群众享有健康丰富的文化生活,特制定本规划。

  一、发展基础和发展形势

  “十一五”期间,广东省文化产业增加值连续5年保持全国第一。2010年,文化产业实现增加值2533亿元,约占全国1/4强,占全省GDP的比重保持在5.5%左右,高于全国平均水平近一倍。全省现有文化(创意)产业园区120多个,入驻企业超过10000家,形成了文化创意、新闻服务、出版发行和版权服务、广播影视、文化艺术、演艺娱乐、文化会展、网络文化服务、文化产品和设备制造等门类比较齐全、产业链比较完整的文化产业体系。文化新业态蓬勃发展,数字出版业产值占全国的1/5,动漫和网络游戏产值约占全国的1/3,网络音乐产值约占全国的1/2,游艺游戏设备产值约占全国的2/3。文化产业已成为广东省重要产业和国民经济新的增长点,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党的十七大以来特别是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以来,党中央、国务院把文化繁荣发展作为坚持发展是硬道理、发展是党执政兴国第一要务的重要内容,作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基本要求,进一步推动文化建设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社会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建设协调发展。省委、省政府作出建设文化强省的战略部署,为加快发展文化产业创造了良好的体制环境和政策氛围。人民群众对精神文化的需求不断提升,文化消费快速增长,文化消费在城乡居民消费中的比重将进一步扩大。文化产业与国民经济各领域、各行业不断融合,文化产业发展空间不断扩大。文化市场主体活跃多元,文化产品和要素市场逐步完善,文化产业迎来了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

  但是,广东省文化产业发展也面临严峻挑战,主要体现在:文化产业布局和结构不尽合理,规模化、集约化程度有待提高,大型骨干文化企业和知名文化品牌不多,核心文化产品和服务“走出去”能力不强等。与此同时,国际国内文化产业竞争全面展开,西方国家把文化产业作为软实力输出的趋势日益明显,国内文化产业跨地区重组整合的竞争态势正在形成。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以科学发展观,按照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和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的部署要求,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以满足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紧紧围绕“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广东”的核心任务,推动文化产业大发展大繁荣,加快转变文化产业发展方式,进一步解放和发展文化生产力,大力弘扬“厚于德、诚于信、敏于行”的新时期“广东精神”,为人民群众提供健康丰富的文化产品和服务,将文化产业培育成国民经济新的增长点和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精神文化需求的重要渠道,进一步推动文化强省建设。

  (二)基本原则。

  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坚持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有机统一,通过做大做强文化产业,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提高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的需要,促进人的全面发展。

  坚持服务群众优先。坚持面向基层、服务群众,在服务群众的过程中发展壮大产业,更好地满足人们群众多样化、多层次、多方面的精神文化需求。

  坚持深化改革。通过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大力培育充满生机活力的市场主体,着力构建有利于文化产业科学发展的高效、开放、有序的体制机制。

  坚持市场导向。充分发挥市场在文化资源配置中的积极作用,构建“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文化市场体系,繁荣城乡文化市场,推动文化企业提升市场竞争力。

  坚持科技创新。发挥科技创新的重要引擎作用,提升文化创新能力,以科技创新推动文化生产、传播方式创新,推动传统优势文化产业转型升级,推动新兴业态成为文化产业新的增长点。

  坚持区域协调发展。加强对文化产业的宏观布局和科学规划,形成区域协作、优势互补、城乡文化一体化发展的文化产业发展新格局。

  (三)发展目标。

  “十二五”期间,全省文化产业增加值力争实现年均增长12%以上,到2015年占全省GDP的比重达到6.5%以上;文化服务业增加值达到2200亿元,占文化产业增加值的比重超过45%。文化产业规模总量继续保持全国前列,文化服务业比重大幅提高,新兴文化业态领先全国,传统优势文化产品和设备制造业完成转型升级。拥有一批在国内外具有较强实力和竞争力的龙头文化企业、文化品牌和文化人才队伍,形成一大批优势文化产业集群,文化市场繁荣、文化消费旺盛,文化市场管理进一步规范,文化产业总体实力和核心竞争力显著增强。到2015年,文化产业成为广东省重要的支柱产业,将广东省建设成为全国文化产业示范区和在亚太地区具有较强竞争力的文化创意中心。全省基本形成结构合理、科技含量高、富有创意、竞争力强的现代文化产业体系,基本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文化市场,基本形成珠三角和东西两翼、北部山区优势互补、错位发展,粤港澳台深度合作的产业发展格局。

  三、主要任务

  (一)优化文化产业结构。

  做大做强文化服务业。健全文化创意和创作生产、经营机制,建设一批文艺创作生产基地。实施内容精品战略,大力发展具有岭南特色的文化服务业,每年推出一批具有广东特色,在国内外影响力强、市场叫得响的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动漫游戏、创意设计、演艺方面的精品佳作。加快发展数字内容产业,推进文化资源数字化,建设文化和媒体数字资源库。实施重大项目带动战略,建设一批具有战略性、引导性和带动性的重大内容产业项目,在重点领域取得跨越式发展。

  培育文化领域新兴产业。大力发展数字出版、流媒体、动漫网游、网络音乐、多媒体广播影视、高清互动电视、数字娱乐等新兴文化业态。推进有线电视数字化双向转换,建设下一代广播电视网;建立数字电影制作、发行和放映体系,加快推进广播电视网、电信网与互联网“三网融合”,促进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融合发展,推动出版业向多媒体、网络化发展。促进文化产业与教育培训、旅游休闲、时尚消费、体育健身等产业联动发展,拓展文化产业领域,培育和延伸文化产业链条。

  提升文化制造业发展水平。推动广东省具有传统优势的文化产品和设备制造业提高创新能力,培育自主品牌,实现由加工型向精密制造型升级、由产品制造型向内容研发、衍生产品开发升级,将广东打造成为高端文化产品和设备制造基地。大力发展绿色印刷,支持新一代大容量高清光盘的研发应用,鼓励研发新型影院系统、数字多媒体娱乐设备、流动演出系统、多功能集成化音响、游戏游艺设备等。

  推动文化科技创新。培育发展一批创新型文化企业,打造若干国家级创新型龙头文化企业。推进重点文化创意产业园区建设技术先进、功能强大的公共技术服务平台,依托高校和科研机构,在广州、深圳等地建设产学研相结合的文化创意研发中心。加强文化领域核心技术研究,重点开发数字动漫制作、数字音视频和高清影视制作、下一代广播电视网、网络出版、语义智能搜索、OED电子纸电泳、MPR多媒体复合关联编码等关键技术,加强研发文化领域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软件、技术标准、关键元器件和装备,推动若干重大文化科技成果实现产业化。

  (二)优化文化产业布局。

  建设“珠江两岸文化创意产业圈”。珠江三角洲地区以建设全国文化产业示范区的核心区为目标,重点发展传媒出版、创意设计、动漫游戏、影视制作、音乐创作、网络文化服务、文化领域核心技术研发等高端和新兴文化产业,建设一批全国领先、具有核心竞争力的文化创意产业集群和国家级产业园区。广州、深圳要充分发挥中心城市的引领和辐射作用,通过打造“创意之城”、“设计之都”,力争成为文化创新中心、区域文化产业中心和文化产业示范城市。重点发展新闻出版、影视音乐制作、动漫游戏、创意设计、演艺娱乐、数字新媒体、网络文化服务、文化会展等产业,建设一批文化企业总部以及研发中心、物流中心、出口基地,培育若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型文化传媒集团和文化品牌,形成一批规模化、高端化的文化创意产业集群和产业园区。

  珠江三角洲地区其余各市重点发展创意设计、印刷复制、动漫游戏、工艺美术、音像电子、演艺娱乐、文化会展、文化旅游、文化设备制造等产业,形成一批空间集聚、分工协作、竞争力强的文化产业集群和园区。

  东西两翼和粤北山区依托广府文化、客家文化、潮汕文化、海洋文化等地方特色文化资源,重点发展文化旅游、演艺娱乐、工艺美术、文化产品制造等具有岭南特色的区域特色文化产业,形成区域特色文化产业群。承接珠江三角洲地区文化产品和设备制造等产业转移,形成若干集聚发展的文化产业转移示范园区。

  在广州南沙和东圃、深圳前海、珠海横琴新区、东莞松山湖等地建设“粤港澳文化创意产业试验园区”,在中山建设“粤台文化创意产业园”,形成以文化产品和服务出口为主的外向型产业集群。

  加大扶持力度,在全省范围内发展和认定一批文化产业强市和特色文化产业县(市、区)、镇,充分发挥其示范带动作用。

  (三)完善现代文化市场体系。

  培育和做强文化市场主体。鼓励综合实力强的文化企业跨地区、跨行业、跨媒体、跨所有制兼并重组,打造资产和销售过百亿,核心竞争力强的龙头文化企业。健全文化企业股改上市工作机制,推动南方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珠江电影集团有限公司、南航集团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等国有文化企业,以及一批综合实力强的民营文化企业上市。鼓励中小文化企业向“专、精、特、新”方向发展,形成富有活力的优势企业群体。实施商标品牌带动战略,打造一大批具有广东特色、在国内外具有较高知名度的文化品牌。

  发展文化产品和服务市场。规划建设若干个全国性和区域性的书报刊和电子出版物、动漫产品、广播影视节目、演艺节目、音像制品、工艺美术等文化产品和服务交易市场,推动各类文化交易市场拓展规模,深化服务,增强辐射力和影响力。建设现代文化传播体系,重点构建覆盖全省的广播电视传输网络、国有出版物发行网络、数字电影院线以及演出院线。在各地级以上市规划建设一批集新华书店、数字影院、时尚文化娱乐和文化产品销售为一体的大型文化中心。大力发展文化电子商务,推动现代流通形式成为文化流通领域的主要力量。

  健全文化要素市场。积极培育版权、资本、金融、信息、技术等文化要素市场,推动广东南方文化产权交易所、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建设成为国内一流的文化产权交易中心。完善文化产权交易机制,鼓励和引导各类文化企业开展文化产权交易。建立健全文化投融资平台,促进文化与资本市场对接。发展版权代理、知识产权评估、演艺经纪、信息服务、融资担保、工艺美术品拍卖等文化中介行业,推动文化中介机构向规范化、品牌化、规模化方向发展。规范发展文化行业组织,充分发挥其在行业规划、平台建设、信息交流、协调维权等方面的作用。

  积极培育文化消费。引导和培育文化消费,提高文化消费在社会消费中的比例。开展“文化消费补贴计划”和“国民文化消费卡工程”试点,探索对人民群众看电影、看戏、看有线电视和购买书籍与音像电子产品等基本文化消费进行补贴的机制。鼓励和培育以互联网为载体的文化消费新模式,拓展艺术培训、文化旅游、休闲娱乐等消费。大力培育农村文化市场,加大农村文化基础设施建设,采取多种措施鼓励各类农村文化消费。

  (四)大力实施文化“走出去”战略。

  积极培育外向型文化企业。每两年发布广东省文化出口重点企业和项目目录,培育一批出版发行、广播影视、文艺演出、动漫网游、工艺美术、网络文化服务、文化产品和设备制造等外向型文化企业,建设一批外向型文化产业基地,扩大广东省文化产品和服务在国际市场的份额。

  构建国际文化营销网络。鼓励各类文化企业到海外兴办产业实体和建立营销渠道,重点抓好影视音像、动漫玩具、出版物、文艺演出、新闻媒体网络等国际营销网络建设。支持广东省媒体和各种所有制企业在境外办报、办刊、办台、办网,与海外媒体合办频道(率)、栏目、节目;鼓励广东省媒体创办外文报刊、广播和电视频道,支持广东省网站与国外知名网络媒体合作。

  四、发展重点

  (一)文化创意业。

  发展目标:文化创意业产值年均增长20%,到2015年成为文化产业重要门类和新的增长点。其中,创意设计、动漫游戏、音乐制作业产值年均增长超过25%。

  主要措施:

  ——推动文化创意业集聚发展。建设一批国家级和省级文化创意产业园区和基地。扶持成长性好的文化创意企业提升原创能力,培育一批品牌企业和产品。建设若干文化创意公共技术平台和产学研结合的文化创意研发中心。

  ——大力发展创意设计业。着力发展工业、时尚、平面、工艺美术、建筑与环境等设计产业。以广州、深圳为中心,辐射带动佛山、东莞、珠海、中山、汕头、潮州,打造优势互补、各有侧重、具有较强竞争力的产业集群,扶持发展一批特色鲜明、优势突出的创意设计企业。

  ——大力发展动漫游戏业。建设广州、深圳两个国家级动漫游戏基地,带动珠海、汕头、佛山、东莞、中山、惠州、肇庆、江门等市发展动漫游戏业。建设一批动漫游戏公共技术平台,加强动漫游戏开发系统等关键技术研发,塑造和培育一批动漫形象和品牌,推动动漫游戏衍生产品开发。推动广东省发展基础好、实力雄厚的企业成为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动漫网游领军企业,形成集创作、研发、生产、销售、衍生产品开发、人才培训为一体的动漫游戏产业集群。

  ——大力发展音乐制作业。按照“一基地多园区”格局,扶持和培育一批原创和市场开发能力强的龙头音乐企业和音乐创意园区。推动建设多媒体数字视听平台,鼓励和引导民族音乐、流行音乐原创和开发,打造音乐创作、出版发行、演艺、经纪、培训、后产品开发等音乐产业链。

  ——大力发展广告业。以规模化、集聚化、专业化、高端化发展为导向,构建现代广告产业体系。重点培育以创意设计、品牌代理和媒体服务为核心业务的综合服务型龙头广告企业。以广州、深圳为中心打造广告业集聚发展平台和创意基地,带动广告业上、下游产业发展。大力扶持以广告创意设计为主和利用高新技术开展广告制作的中小广告企业,充分发挥其主业突出、专业精熟、经营灵活的优势,提升专业化水平。加大广告业人才培养力度,加强与省外和港澳台地区交流合作,打造高素质的广告人才队伍。

  (二)平面传媒业。

  发展目标:平面传媒业经营收入年均增长15%,到2015年,报刊数量和总印数继续位居全国前列,经营收入超过300亿元,打造资产超百亿元的报刊传媒集团。

  主要措施:

  ——推进报刊业分类改革和优化重组。稳步推进非时政类报刊分类改革,塑造合格的文化市场主体。鼓励广东省报刊集团跨地域、跨行业、跨所有制发展经营,推动省、市报刊资源整合,支持平面媒体与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媒体合作,形成以党报(党刊)为核心,各类报刊共同发展的报刊业新格局。

  ——打造具有较强国际国内竞争力的报刊传媒企业。重点扶持南方报业传媒集团、羊城晚报报业集团、广州日报报业集团、深圳报业集团和家庭期刊集团等做大做强。支持重点平面传媒集团上市。

  ——推动平面媒体与新媒体融合发展。推动平面媒体数字化转型,建立适应全媒体发展的内容生产体系,支持南方报业传媒集团数字复合出版系统和户外新媒体联播系统建设。鼓励重点报业集团与互联网、手机等新媒体融合发展,打造全媒体集团。

  ——鼓励报刊业拓展产业空间。推动报业集团发挥品牌影响力,积极拓展信息服务、印刷出版、文化会展、文化物流等关联产业。

  (三)广播影视业。

  发展目标:到2015年,广播电视服务业增加值达到200亿元,产业规模达110亿元;全省电影票房总收入达60亿元,电影银幕达1200块以上。

  主要措施:

  ——实施影视精品战略。完善影视精品创作生产资金扶持制度,建立华语电影剧本创作平台,每年生产一批精品电影、电视剧和电视节目。办好动漫频道,打造国际化动漫形象和品牌;创办纪录片频道,打造中国南派纪录片品牌。

  ——推动南方广播影视传媒集团、深圳广播电影电视集团实施媒体优化重组工程,成为在国内有较强竞争力的广播影视集团;推动广东卫视频道、深圳卫视频道成为国内强势卫星频道。加快南方广播影视创意基地以及广州、深圳网络音视频产业基地建设。

  ——做大做强广东省广播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推动双向数字化网络改造,构建互动业务平台,打造技术先进、实力强大的广电网络综合信息服务运营商。

  ——促进电影产业繁荣发展。做大做强珠江电影集团有限公司,推进广东省数字电影院线建设,加快中小城市电影院建设和改造。力争2012年内普及县级数字影院,力争2014年前,实现县级多厅数字影院全覆盖。

  ——推动广播影视业创新。加快建设下一代广播电视网,建设国标数字电视地面广播单频网和国家数字音频广播先导网。发展高清电视项目,推动电影产业数字化、网络化,提升3D技术应用水平。开展智慧家庭研发和应用,积极发展广播电视新媒体、新业务,支持建设网络广播电视台,推动移动多媒体广播电视、手机电视等开发多媒体综合信息服务、数字娱乐产品等增值业务。

  (四)出版版权业。

  发展目标:出版版权业产值年均增长10%,到2015年达到3000亿元,增加值达到800亿元;版权服务延伸到70%的核心版权产业园区。

  主要措施:

  ——提升内容生产水平。深入挖掘岭南文化资源,扶持重点优秀作品出版,每年出版一批精品力作。建设以广州为中心、辐射珠三角的出版内容产业带,支持南方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发展成为具有核心竞争力的精品出版基地。

  ——加快发展数字出版业。积极发展互联网出版、手机出版,抓好出版流程数字化再造、数字出版服务及管理平台、出版资源智能化数据库等数字出版重大工程。重点建设广东国家数字出版基地。

  ——优化升级印刷复制业。重点发展数字印刷和新技术光盘,鼓励印刷复制企业采用数字和网络技术改造现有设备和生产流程,打造年产值超过30亿元、拥有核心技术的大型印刷复制企业,推广绿色环保印刷复制技术,扩大“印在广东”的国际影响力。

  ——积极发展出版物流通业。全面完成全省新华书店改革重组,打造省和广州、深圳三个国有大型发行集团,构建全省连锁经营、覆盖城乡的出版物发行网络。培育新兴出版物销售模式,建设广东出版物物流配送中心。办好“南国书香节”等,推动全民阅读。

  ——大力发展版权产业。重点发展核心版权产业,抓好版权产业集群建设,推动广州、中山等创建国家版权保护示范城市和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版权保护示范基地。完善版权服务体系,探索作品代理制和作者经纪人制。

  ——推动出版版权业“走出去”。实施出版物对外推广计划,支持出版企业开发适应国际市场的产品,发展对外版权贸易,提高版权贸易输出量。鼓励出版企业到境外设立出版机构,参加国际出版展会。

  (五)演艺娱乐业。

  发展目标:演艺娱乐业增加值年均增长20%,到2015年,初步建成以珠三角为核心的现代演艺市场体系,成为国内演艺娱乐业最为活跃的区域之一。

  主要措施:

  ——实施演艺精品战略。以市场为导向,提升节目创意,推出一批常演不衰的演艺精品;扶持高雅艺术普及推广,促进演出内容与样式多元化。

  ——做大做强演艺市场主体。推进国有文艺院团分类改革,塑造合格的文化市场主体。积极发展多种所有制的演艺机构,打造一批品牌演艺企业,培育一批有影响力的演艺经纪公司。

  ——完善演出场馆设施建设。新建、改建一批专业演出场馆。推动广州、深圳建设若干个具有国家一流水准的音乐厅和剧院,珠江三角洲其余各市建设一批大中型的专业演出场馆,东西北地区建设一批具有综合演艺功能的影剧院。扶持广东星海演艺集团打造覆盖全省大中城市的演出院线。

  ——推动演艺娱乐与旅游融合,打造优秀旅游演艺节目。鼓励社会资本进入旅游演艺市场,适度引进境外资本投资旅游演艺市场。

  ——调整优化娱乐场所结构,鼓励娱乐企业连锁经营,促进娱乐场所健康发展。合理布局、有序发展科技含量高的文化主题公园。

  ——建设以广州、中山和汕头澄海为集聚区的广东游戏游艺与动漫玩具产业集群,培育若干知名的跨区域游戏游艺连锁品牌。建设以广州、江门为主要集聚区的广东演艺设备产业集群,扶持演艺设备制造重点企业和品牌。

  (六)网络文化服务业。

  发展目标:网络文化服务业总收入年均增长25%,培育一批在全国具有较强影响力的新闻网站和商业网站,形成以广州、深圳为中心,面向全国、辐射东南亚的网络文化服务业基地。

  主要措施:

  ——大力发展网络文化信息服务、网络出版、网络广播电视、网络文学、新一代网络游戏、网络音乐、网络动漫以及手机等移动终端业务,推动广东省重点网站将提供内容服务与提供平台服务相结合,建设一批功能强大的网络传播和服务平台。推动传统媒体与网络媒体以资源、资产、业务为纽带,开展跨媒体经营,集内容创新、推广、服务为一体的网络媒体产业。设立省级新媒体发展基金,扶持网络新媒体发展。

  ——实施网络品牌战略。推动腾讯、网易等网站继续保持全国领先地位。扶持重点新闻网站建设,推动南方新闻网、深圳新闻网等股改上市,建设一批在全国有较大影响的新闻网站,培育若干国有或国有控股的大型商业网站。

  ——大力发展网络内容产业。实施网络文化精品工程,举办全省“网络文化精品”评选活动,每年推出一批具有广东特色、健康向上、群众喜闻乐见的原创网络文化作品。积极推动手机音乐、手机动漫、手机游戏等移动网络内容开发。推动网络媒体对内容资源全方位、深层次开发应用,形成多种媒体内容共享、形态共存的网络内容产业格局。

  ——积极推动网络文化服务业向移动互联网延伸。大力发展手机等移动媒体网站,以“视听互动”为中心,发展海量信息总汇、博客网、视频搜索引擎、台网联动中心以及包括IPTV、手机电视等在内的网上增值服务。支持网络及手机动漫游戏衍生品、移动多媒体文化产品的开发。

  ——推动网络影视、网络出版、网络动漫、语义智能搜索、手机内容服务、网络协同创作服务等领域关键技术开发和应用平台建设。培育一批创新型网络文化服务企业,建设若干网络文化服务公共技术平台。

  (七)文化旅游业。

  发展目标:到2015年,文化旅游市场规模进一步扩大,产业规模、质量和效益居全国前列,形成一批在全国有影响的文化旅游项目。

  主要措施:

  ——在对广东省世界文化遗产、水下文化遗产、国家和省重点文化保护单位、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和名镇(村)、国家级和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有效保护的基础上,充分发掘其旅游功能,积极发展文化观光游、体验游、休闲游等。深入挖掘整理和开发老字号的文化资源。

  ——实施品牌引领战略。支持文化旅游企业向集团化、品牌化方向发展。引导和支持优秀文化旅游城市规划建设旅游文化名街、名镇、名村,打造文化旅游特色产业集聚区。

  ——积极开发文化旅游产品。推动文化与旅游结合,打造一批具有岭南文化特色的旅游精品线路和产品。开发文化创意产业集聚区的旅游功能。鼓励设计、制作独具地方文化特色的文化旅游工艺品,挖掘文化旅游品牌形象价值,拓展产业链条。

  (八)文化会展业。

  发展目标:培育一批特色鲜明、具有国际影响力的文化展会品牌和龙头企业,建设在国内外具有较大影响力的珠三角文化会展产业带。

  主要措施:

  ——加强文化会展业规划布局,推动珠三角各市完善会展场馆和设施,承办国内外重大文化会展活动,举办面向各类专业文化会展,形成以广州、深圳为中心,珠三角各市错位发展的文化会展业。鼓励东西北地区根据本地实际举办各类专业文化会展。

  ——办好中国(深圳)国际文化产业博览交易会、中国(东莞)国际影视动漫版权保护和贸易博览会、广东国际广播影视博览会、中国(中山)国际游戏游艺博览交易会、广东国际旅游文化节、南国书香节、中国(广州)国际纪录片大会、广州国际艺术博览会、中国国际漫画节、中国(广东)国际印刷技术展览会等,推动其向国际化、专业化、品牌化方向发展,打造国际文化会展品牌。鼓励珠三角各市发展一批具有区域影响力的专业文化会展。培育一批专业性强、服务水平高的文化会展龙头企业。完善文化会展配套服务,健全文化会展产业链。

  ——推动粤港澳台发挥各自优势,联合办展,共同开拓海外文化会展市场,联手打造国际文化会展品牌。推动广东省文化会展企业与国际知名会展企业合作。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规划。

  从建设文化强省和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高度,把加快推动文化产业发展纳入各级政府重要议事日程,进行专项部署和实施。将文化产业发展列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加强对文化产业发展的宏观指导和布局。建立健全文化产业发展的组织领导和协调工作机制,建立相关的考核、评价和责任制度,确保文化产业各项工作落实到位。省、市两级宣传文化等部门会同统计部门,负责完善文化产业统计指标体系,建立健全相关工作制度,每年定期发布文化产业统计报告和数据。

  (二)深化文化体制改革。

  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推动政企分开、政事分开、政资分开、管办分离以及政府与市场中介组织分开,强化政府在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等方面的职能。

  全面完成新华书店、电影发行放映单位、重点新闻网站等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企改制以及非时政类报刊、国有文艺院团改革,推动转制后文化企业完善法人治理机构,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制度。加快国有文化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

  完善国有文化资产监管机制,健全文化市场监督管理体系。建立文化企业信用档案和文化市场信用制度。完善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制,维护市场秩序。

  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继续大力打击侵权盗版及非法出版物等违法行为,构筑政府监管、企业自律、舆论监督、群众参与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

  (三)鼓励社会资本进入政策允许的文化产业领域。

  落实《国务院关于非公有资本进入文化产业的若干决定》(国发〔2005〕10号)和文化部等有关部委《关于文化领域引进外资的若干意见》(文办发〔2005〕19号),鼓励社会资本和外资进入政策允许的文化产业领域。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新华书店、电影公司、文艺院团和演出场所等国有经营性文化单位转企改制和股份制改造。引导外资设立印刷复制、书报刊分销、艺术品经营等企业。

  (四)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制定实施文化产业经营管理人才培训规划,建立健全在职人员业务培训和继续教育制度。实施高层次人才培养计划,培养一批熟悉市场规律、懂文化、善经营的现代文化企业领军人才。完善分配和激励机制,鼓励优秀拔尖人才脱颖而出。有计划、有重点地从海内外引入文化产业发展亟需的各类人才。加强高等院校文化产业人才培养和相关学科建设,与省内高等院校合作,通过“校企合作”模式建立文化产业人才基地;资助一批重点研究课题,鼓励有条件的高等院校开展文化产业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研究。

  (五)加强政策保障体系建设。

  建立健全地方文化产业法规体系,研究制定《广东省文化产业促进条例》。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支持文化产业发展的优惠政策,研究出台加快文化强省建设的政策措施,支持重点文化产业项目发展。有条件的市要设立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

  创新文化产业投融资机制。推动金融机构开发适合文化企业特点的多元化、多层次的信贷产品,积极倡导鼓励担保和再担保机构大力开发支持文化产业发展和文化企业“走出去”的贷款担保等业务品种,鼓励金融机构对中小文化企业开展“捆绑式”融资业务。加快建设文化投融资平台,设立广东省文化产业投资基金、广东省文化传媒投资基金。支持有条件的文化企业上市融资和发行企业债券。

  附件1:重大文化产业项目目录

    2:重点文化(创意)产业园区和基地目录

 

  附件1:

  重大文化产业项目目录

  项目名称

  单  位

  1.广东数字媒资中心

  南方广播影视传媒集团

  2.高清电视项目

  南方广播影视传媒集团

  3.南方报业户外新媒体联播系统

  南方报业传媒集团

  4.南方全媒体资源库系统

  南方报业传媒集团

  5.全省电影院线建设项目

  珠影电影集团有限公司

  6.广东文化产业电子商务服务平台

  珠影电影集团有限公司

  7.语义智能搜索

  汕头大学出版社有限公司

  8.全省数字音频广播网

  省广电局、南方广播影视传媒集团、

  广晟资产经营公司

  9.MPR多媒体复合关联编码

  深圳天朗时代科技有限公司

  附件2:

  重点文化(创意)产业园区和基地目录

  一、省直

    1.南方传媒文化创意产业园

    2.羊城创意产业园

    3.珠影文化创意产业园

    4.广东国家数字出版基地

    5.国家数字家庭应用示范产业基地

    6.南方广播影视创意基地

    7.广东国家音乐创意产业基地(南方广播影视集团园区、飞晟园区)

    8.广东现代广告创意中心

  二、广州市

    9.广州粤港澳文化创意产业试验园区

    10.广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黄花岗科技园(越秀创意产业园区)

    11.广州TIT国际服装创意园

    12.广州从化动漫产业园集聚区

    13.广州国家网络游戏动漫产业发展基地

  三、深圳市

    14.深圳前海粤港澳文化创意产业试验园区

    15.田面设计之都创意产业园

    16.深圳国家动漫画产业基地

    17.观澜版画原创产业基地

    18.大芬油画村

    19.南岭·中国丝绸文化产业创意园

    20.国家音乐创意产业基地梅沙园区

  四、珠海市

    21.珠海横琴粤港澳文化创意产业试验园五、汕头市

    22.汕头市澄海区动漫玩具产业集群

  六、佛山市

    23.1506创意城(佛山创意产业园)

    24.中凯文化创意商务港

    25.中国(平洲)玉器城

    26.广东工业设计城

    27.顺德创意产业园

  七、韶关市

    28.大南华文化创意产业园

  八、惠州市

    29.惠州报业传媒集团文化产业基地

  九、东莞市

    30.东莞市创意产业中心园区

    31.东莞松山湖粤港澳文化创意产业试验园区

  十、中山市

    32.中国游戏游艺产业基地

    33.粤台两岸文化产业园十一、江门市

    34.缤果动漫创作中心及周边产品研发中心

  十二、肇庆市

    35.中国·砚州岛生态文化创意产业园

    36.肇庆中巴软件园文化创意产业园

  十三、潮州市

    37.中国瓷都陶瓷文化创意产业园

  十四、揭阳市

    38.阳美翡翠玉雕文化产业(创意)园区

  十五、云浮市

    39.广东禅文化创意产业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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