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经信新兴〔2012〕541号
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委:
为扎实推进实施我省战略性新兴产业“三大工程”和“611”计划,建立我委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库,做好2013年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项目推进工作,经研究,决定开展2013年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我省重点发展的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生物、节能环保六大产业中,符合《四川省“十二五”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川办发〔2011〕74号)、《四川省战略性新兴产品“十二五”培育发展规划》(川办发〔2011〕2号)和《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战略性新兴产业(产品)发展指导目录》所确定的重点方向、重点产品和重点技术的项目。
二、申报条件
(一)项目单位在我省登记注册、纳税(当年新引进的招商引资企业已在我省办理税务登记证),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项目单位管理规范,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和会计核算制度,无不良信用记录。
(三)项目单位资产状况良好,申报项目的总投资在1000万元(含1000万元)以上。
(四)项目正在建设或当年能够开工建设,3年内能完工。
三、申报程序和资料
项目申报资料采用电子文档和纸质文档两种方式报送。电子文档通过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委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申报管理系统报送。
(一)项目申请单位通过我委主页的“项目申报”链接进入“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委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申报管理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管理系统”)主页(或直接输入以下网址http://125.70.227.197:8555/Default.aspx),注册用户账号,填写登录信息和单位信息,提交项目受理单位审核。已注册企业,直接填写重点项目表。
(二)项目申请单位登录“项目管理系统”,填写《2013年四川省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项目表》,报项目受理单位审核。
(三)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委按照申报条件要求,在系统中对本地项目审核后上报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审核,同时将从系统中导出汇总表以纸质材料形式报送省经济和信息化委新兴产业推进处。
四、工作要求
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11月9日;纸质文件上报一式3份,截止日期为11月15日。请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委务必在规定期限内将项目申报资料上报省经济和信息化委新兴产业推进处。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肖绍富 邓采霞
联系电话:(028)86268230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2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