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科基发〔2012〕11号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激励全省各有关单位开展基础研究工作的积极性,引导各单位围绕自身发展需求整合资金开展研究,支持各单位规范、有序地组织项目管理,经研究,决定组织实施2012年省应用基础研究计划自筹经费面上项目。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选题范围
2012年省应用基础研究计划自筹面上项目,在以下领域进行选题:
(一)生物多样性与农业;
(二)资源与环境;
(三)人口与健康;
(四)矿冶与新材料;
(五)制造与工程技术;
(六)信息科学;
(七)基础学科;
(八)管理科学。
二、申报条件
(一)云南省行政辖区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业等单位在职科技人员。
(二)申报项目负责人须是项目实际主持人,同一年度只能申请1项自筹项目,每年投入所申请项目的研究时间不得少于6个月。
(三)项目承担单位应保证项目经费的足额到位,支持强度达到10万元/项。
(四)申请项目研究期限为3年,即2012年10月至2015年9月。
三、有关要求
(一)省应用基础研究计划自筹面上项目按照省科技厅备案核准制项目的有关规定,实行分层管理。各单位科研管理部门负责组织本单位内项目的申报受理、形式审查、专家评议、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单位推荐、签订项目任务书和日常管理等工作。
(二)经公示无异议后,于2012年11月15日以前,向省科技厅基础研究处报送申报单位立项推荐函(附项目汇总表)、项目申请书和专家综合评议意见各1份。推荐函应说明项目遴选过程并明确项目经费渠道,承诺项目经费足额到位。同时,完成网上申报程序。
四、联系方式
云南省科技厅基础研究处杨峰,0871—3163187。
云南省科学技术厅
2012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