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中小企业局、财政局、各省直单位、省属有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精神,充分发挥省级财政资金在促进我省中小企业转型发展、跨越发展中的作用,根据省财政厅、省中小企业局《山西省扶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现就2012年省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及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项资金支持重点
重点对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服务机构实施的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项目和开展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业务项目支出给予支持。
1、平台建设项目
重点支持具有开放性、资源共享性、公共服务等特征,为区域和行业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担保、信息查询、质量检测、政策法律、管理咨询、创业辅导、市场开拓、人员培训、运行监测、设备共享等服务的中小企业服务平台建设项目,主要包括:
(1)必要的服务仪器、设备购置;
(2)服务软件的购置或开发;
(3)开展相关服务。
2、服务业务项目
今年重点支持:
(1)政策法律服务:政策、法规的宣传贯彻和调查研究,开展政策咨询、维权减负和法律服务等服务。
(2)创业辅导服务:创业咨询、项目推介、创业培训、创业代理和创业辅导等服务。
(3)运行监测服务:统计监测、运行分析、人员培训和数据库建设等服务。
同时对融资、培训、管理咨询等服务以及省级主管部门委托开展的有关服务予以适当补助。
二、专项资金扶持方式
1、对属于扶持重点范围内的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项目主要采取无偿资助方式,资助额度不超过项目支出的40%。
2、服务业务项目采取以奖代补的支持方式。根据服务内容、服务数量、服务质量及收费情况等,对符合条件的项目予以适当奖励支持。
三、申请资金和申报项目条件
1、项目应符合当地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规划的要求。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同时拥有为中小企业服务的相应业务资质。
3、具有从事中小企业服务的专业人员,大专及中级以上职称人员比例达到50%以上。
4、为中小企业提供服务的业务能力突出,具有服务实绩证明,在全省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中具有示范和带动作用。
5、具备必要的服务设施和固定的服务场所。
6、具有完整的服务规则和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按要求向财政部门报送相应的财务会计信息资料。
7、申报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资金原则上要有单位自筹资金或当地财政配套资金,两项合计一般不低于60%。
8、所申报的新建设平台项目应为2011年以后开始实施,2013年年底之前可建设完成的项目;服务业务项目应为2011年和2012年已开展的服务业务项目。
四、资金申请及项目申报要求
中小企业服务体系项目的资金申请及项目申报按照行政管理级次由县到市再到省逐级审核上报。财政部门要重点对项目财务情况的真实性进行审核,中小企业管理部门要对项目的真实性进行审核。各市资金申请文件资料(含项目申报资料)由市财政局、市中小企业局共同审核后向省财政厅、省中小企业局上报;各市项目申报文件资料由市中小企业局、市财政局共同审核后向省中小企业局、省财政厅上报。省属单位的上述文件资料经所属上级单位推荐后,分别报送省财政厅、省中小企业局。
请于2012年11月16日前将资金申请文件、项目申报文件、项目资料及“服务体系建设项目申请书(附件二)”,各一式两份分别上报省财政厅、省中小企业局,逾期不予受理。
五、注意事项
1、项目申报单位按照附件的要求提交资料如实上报,并提交电子版。
2、各市认真组织考察筛选项目后,按照申报要求上报。
3、申请扶持资金的项目单位,要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财务与会计制度,按照有关财务规定妥善保存有关原始票据及凭证备查。
联系方式:
创业辅导、运行监测服务项目,报省中小企业局经济监测处:联系电话:5607129 电子邮箱:wujp0000@163.com。平台建设项目、政策法律服务等项目,报省中小企业局政策法规处:联系电话:5607023 电子邮箱:zxj909@163.com。
省财政厅企业处:联系电话:4199902
附件:
1、2012年中小企业服务体系项目申请资料要求
2、2012年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资金项目申请书(共3页)
3、创业辅导项目单位基本情况及审核意见表
山西省中小企业局 山西省财政厅
2012年11月1日
附件1:
中小企业服务体系项目申请资料要求
一、项目申请报告
项目申请报告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项目申请单位的基本情况和财务状况
2、项目申请书
3、项目基本情况
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项目。主要包括建设内容及其必要性、建设费用构成及其资金来源、建成效果等,拟购买服务设备、仪器、软件清单(含设备、仪器、软件等名称、数量、价格),以及开展服务的主要内容。
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业务项目。主要包括开展服务业务的主要内容及其服务绩效、服务费用构成及其收支情况等。
4、申请项目的理由。
二、申请报告应附文件、资料
1、中小企业服务机构法人证书或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项目收支凭证、项目收支专项审计报告或201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等证明材料;
3、项目建设资金落实情况的证明材料;
4、获得专业服务资质(资格)证书复印件;
5、开展服务业务项目相关的证明材料,如开展服务活动的通知、总结、相片等;
6、当地政府及部门出台的与项目相关的文件;
7、项目申请单位对申请报告内容和附属文件真实性负责的声明。
服务体系建设资金
项目申请书
项目名称:
单位名称:
法人代表:
主管部门:
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山 西 省 财 政 厅
监制
山西省中小企业局
二○ 年 月 日
申请财政资金项目基本情况表
机构(盖章): 单位:万元
中 小 企 业 服 务 机 构 基 本 情 况 |
机构 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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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性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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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 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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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 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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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 (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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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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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机构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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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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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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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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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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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网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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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ai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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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 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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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服务的行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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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 仪器等 服务设 施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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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场地面积 (平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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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 |
自有 (平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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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用(平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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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 |
营业收入 |
其中:服务收入 |
资产 总额 |
利润总额 |
缴纳税金 |
从业人数 |
其中:大专及中级以上 专业技术 职称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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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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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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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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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服 务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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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基 本 情 况 |
公共 服务 平台 项目 |
项目总投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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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 |
自有 |
贷款 |
地方配套 |
其他 |
申请补助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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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主要 建设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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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建成后 的经济和社 会效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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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 业务 项目 |
开展服务经费实际发生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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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补助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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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开展 服务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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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 位 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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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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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 术 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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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 务 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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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财政扶持资金单位签章: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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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中小局意见 |
县财政局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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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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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中小局意见 |
市财政局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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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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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中小局意见 |
省财政厅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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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
年 月 日 |
附件3:
创业辅导项目单位基本情况及审核意见表
项目申请单位基本情况 |
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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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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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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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机构 |
从业人员: 人,其中专业技术服务人员: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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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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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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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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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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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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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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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性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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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基 本 情 况 |
申请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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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类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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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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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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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主要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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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 计划 |
合计 |
创业培训 |
创业辅导 |
服务设备购置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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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资金使用计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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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创业辅导服务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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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可 行 性 分 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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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 位 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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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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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 术 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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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 务 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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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财政扶持资金单位签章: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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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中小局意见 |
县财政局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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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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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中小局意见 |
市财政局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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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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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中小局意见 |
省财政厅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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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