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盟(市)科技局:
为推动内蒙古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方式转变,依靠科技创新解决制约我区可持续发展的瓶颈问题,按照国家和我区关于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区域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部署和要求,现将2013年区级可持续发展实验区的申报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申报旗县(市区)具有较好的经济与社会发展基础;
2、依靠科技进步社会经济建设己取得一定的成效和经验,具备进一步开展工作的基础;
3、实验区的发展目标和实验主题明确,具有地方特色和较强的典型性及示范性;
4、领导重视,组织完善。实验区工作已被列入政府议事日程,成立了由主要领导牵头的领导小组;制定的《可持续发展实验区规划》科学、可行。
二、申报程序
1、由实验区所在地人民政府向盟市科技局提出申请;
2、经盟市科技主管部门初审、签署意见后报内蒙古科技厅并提交相关申报材料。
三、申报材料
1、旗县(市区)主管部门的申报函;
2、可持续发展实验区申报书;
3、《可持续发展实验区规划》;
4、开展可持续发展实验工作的基础总结报告及相关材料;
材料准备过程可参考《内蒙古自治区可持发展实验区管理办法》及《内蒙古可持续发展实验区工作指南》。
四、时间要求
申报材料(纸质与电子版)于2012年12月31日前报呼市新城西街141号内蒙古科技大厦B座311房间。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金良 电话:0471-6923475
邮箱:beisimai895@126.com
二〇一二年十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