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13年度自治区级可持续发展实验区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11-06    浏览次数:2

各盟(市)科技局:

  为推动内蒙古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方式转变,依靠科技创新解决制约我区可持续发展的瓶颈问题,按照国家和我区关于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区域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部署和要求,现将2013年区级可持续发展实验区的申报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申报旗县(市区)具有较好的经济与社会发展基础;

  2、依靠科技进步社会经济建设己取得一定的成效和经验,具备进一步开展工作的基础;

  3、实验区的发展目标和实验主题明确,具有地方特色和较强的典型性及示范性;

  4、领导重视,组织完善。实验区工作已被列入政府议事日程,成立了由主要领导牵头的领导小组;制定的《可持续发展实验区规划》科学、可行。

  二、申报程序

  1、由实验区所在地人民政府向盟市科技局提出申请;

  2、经盟市科技主管部门初审、签署意见后报内蒙古科技厅并提交相关申报材料。

  三、申报材料

  1、旗县(市区)主管部门的申报函;

  2、可持续发展实验区申报书;

  3、《可持续发展实验区规划》;

  4、开展可持续发展实验工作的基础总结报告及相关材料;

  材料准备过程可参考《内蒙古自治区可持发展实验区管理办法》及《内蒙古可持续发展实验区工作指南》。

  四、时间要求

  申报材料(纸质与电子版)于2012年12月31日前报呼市新城西街141号内蒙古科技大厦B座311房间。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金良   电话:0471-6923475

  邮箱:beisimai895@126.com

  二〇一二年十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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