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国资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11-29    浏览次数:1

沪国资委综合〔2013〕378号

各委管单位:

  近期,各地发生多起安全生产重大事故,暴露出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应急处置不当等突出问题。事故给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造成巨大损失,再次敲响了安全生产警钟。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落实和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做好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现要求如下:

  一、认真学习和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岛市“11.22”事故现场抢险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始终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各级领导干部必须懂安全、管安全,做到一岗双责、党政同责。党政一把手要承担起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亲力亲为,举一反三,组织班子对照讲话要求,结合实际,全面分析梳理、研究安排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要以更严格的措施强化安全生产考核奖惩,把安全生产责任真正落实到岗位、落实到人头。

  二、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力度,切实做到“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党政一把手要进一步改进作风,亲自带队检查,不发通知不打招呼,直奔基层,直插现场,暗查暗访,特别是要深查地下油气管网、化工原料输送管网、油库油站、危化品储存运输、液氨使用、轨道交通等领域的隐蔽致灾隐患。要加大隐患整改治理力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检查工作责任制和全方位全过程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实行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做到不打折扣、不留死角、不走过场,务必见到成效。

  重大隐患要实施挂牌督办,开展专项整治,限时完成整改。相关单位要抓紧推进完成市挂牌督办燃气管网安全供气运行隐患治理项目年度任务、市级重点协调推进的金吴长输乙烯管线违章占压事故隐患治理项目。

  要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加大责任追究,对屡查屡犯的违法违规行为及隐患整治不力现象,要严肃查处,严肃追究责任。

  三、针对今冬明春寒冷干燥、大雪大雾等气候特点,全面加强建筑施工、交通运输、化工等重点领域安全管控,全力做好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和大雾、雨雪、冰冻灾害应对工作,扎实推进出租厂房场所安全隐患治理及安全管控,进一步制定和健全冬、春季安全防范硬措施并严格落实,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切实维护城市运行安全和职工群众生命安全。

  各单位要加强今冬明春安全生产信息报送工作,重大事故及突发情况要确保第一时间上报;要加强应急管理,深化、细化、实化各类应急预案,确保应急救援及时有效。市国资委将加强安全生产督导抽查,对委管单位安全生产存在的突出问题将予以通报。

  特此通知。

  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3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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