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办函〔2012〕587号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顺德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2012年跟踪落实广东省与世界500强和境外大型企业合作交流会签约项目的工作方案》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省外经贸厅反映。
省府办公厅
2012年8月30日
2012年跟踪落实广东省与世界500强
和境外大型企业合作交流会签约项目的工作方案
根据《中共广东省委常委会2012年工作要点》(粤发〔2012〕3号)及省领导批示要求,为确保2011年“广东省与世界500强和境外大型企业合作交流会”(以下称世界500强合作交流会)签约项目落实到位,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加强组织领导,强化部门协调配合,建立健全世界500强合作交流会签约项目跟踪落实工作责任制,重点解决影响签约项目落地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明确责任、优化服务,加强督查和通报,努力提高世界500强合作交流会签约项目履约率,增强我省吸收外资后劲,为“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广东”作出积极贡献。
二、组织协调
进一步加大统筹协调力度,建立世界500强合作交流会签约项目跟踪落实工作协调机制,具体组织协调工作由省外经贸厅牵头负责,省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厅、国资委、工商局等有关单位积极配合。省外经贸厅负责对各地履约情况进行汇总、通报并适时开展工作督查,对工作中遇到的问题予以组织协调,需省政府协调事项及时上报。
三、工作措施
(一)建立履约进展情况月报制度。各地要认真做好世界500强合作交流会月度履约率的收集统计工作,并于每月8日前将上月履约情况报省外经贸厅汇总。(省外经贸厅,各地级以上市政府负责)
(二)建立督查机制。省外经贸厅要结合2012年全省外经贸主要工作任务专项督查工作安排,会同有关单位于上半年和下半年对世界500强合作交流会履约率进行督查,并将相关工作情况报告省政府。(省外经贸厅,各地级以上市政府负责)
(三)建立重大项目用地协调机制。省外经贸厅要会同各地认真梳理世界500强合作交流会招商项目遇到的用地问题,研究提出有针对性的解决方案。进一步加大对世界500强合作交流会签约项目用地的协调力度,优先保证符合产业发展规划的重大项目用地指标,加快重大项目用地报批。(省外经贸厅、国土资源厅负责)
(四)建立重大项目跟踪落实机制。各地要认真做好重点项目的跟踪落实工作,对已签约尚未履约的重点项目,要指定专人跟踪落实,及时掌握项目动态,做好跟踪服务,协调解决项目落地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确保项目顺利实施。省外经贸厅要加强统筹协调和工作指导,及时提供相关工作信息和政策指导。(省外经贸厅,各地级以上市政府负责)
(五)召开履约情况座谈会。省外经贸厅要会同有关单位根据工作进度和项目履约情况,不定期组织召开世界500强合作交流会履约情况座谈会,及时总结成功经验,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省外经贸厅负责)
(六)为重大产业项目审批提供便捷服务。各有关部门要积极主动为项目单位提供全方位的服务,指导和帮助项目单位按规范完成各种法定报批材料,加快世界500强合作交流会签约项目的审批事项办理进程。(省发展改革委、外经贸厅、国资委、工商局负责)
四、工作要求
(一)各地、各部门要切实加强对世界500强合作交流会履约工作的组织领导,按照粤发〔2012〕3号文要求,实行各市主要领导挂钩制度,建立工作倒逼机制,并由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加大工作推进力度,努力提高世界500强合作交流会签约项目履约率。
(二)各地、各部门要根据本工作方案要求,结合自身工作职责,进一步细化相关工作措施,狠抓工作落实;切实树立大局意识,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形成合力,推动履约工作顺利开展。
(三)各地、各部门要积极探索优化投资环境和提升发展质量的新思路、新举措和新经验,建立和完善相关工作长效机制,切实提高利用外资质量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