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我省实验动物研究水平,加快实验动物专业人员的培养,推动我省实验动物公共服务平台的建设,开展2013年度省公益性技术应用研究计划项目(实验动物)申报工作,项目申报遵循浙科发计〔2012〕231号《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2013年度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申报的通知》要求。现将项目申报的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1、项目申报单位须财务制度健全。
2、项目负责人须持有实验动物设施许可证、从业人员上岗证,从事实验动物和动物实验工作的一线技术人员(按附件一要求提供单位承诺书)。
二、申报条件和要求
1、项目应当围绕《浙江省科学技术“十二五”发展规划》规定的科技发展重点领域和目标进行申报。详见附件二项目申报指南。
2、项目纳入省级公益性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序列,申报应当遵循以下规定:
同一项目,包括研究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不得在省各类科技计划中重复或分别申报。一经发现,取消其立项资格。
项目负责人同时主持各类省级科技计划项目数不得超过一项。承担在研项目已达上述限定数的,不得参加新的省级科研项目申报,也不得因申报新的项目而退出在研的项目。
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省级科技计划项目,应按合同要求在规定期限内验收,尚未及时验收的,不再受理其申报的新项目。
3、项目具有创新性,项目申报单位具有完成项目所必备的人才条件和相关设备基础。
4、项目负责人具有完成项目所需的研究和组织协调能力。
5、项目资助额度一般为6-8万元。
6、项目资助经费主要用于项目研究所需要的材料、试剂、燃料、会议差旅、通信及资料印刷等费用。
7、项目实施周期原则上不超过两年。
三、项目申报的组织管理、审核推荐程序和要求
1、申报受理程序
(1)申报对象自行申报,网上填写项目申请书。
(2)逐级上报,经省有关部门和市科技局初审汇总,按规定时间报省科技厅。纸质材料一式二份(包括可行性报告、申请书、承诺书、实验动物许可证、从业人员上岗证等)由归口管理部门报送省实验动物平台办公室。
(3)省科技厅组织专家评审,平台办公室预审,主管处室初审和处室联审,经厅务会议审定立项。
(4)下达项目计划。
2、网上申报要求
网上申报采取在线填报方式,项目申报单位须通过浙江省科学技术厅门户网站“科技计划”页面“在线填报”栏目的“网上申报系统”进入“公益性技术应用研究”栏目进行在线申报。网上申报操作指南详见浙江省科学技术厅门户网站。
3、项目受理时间
项目申报工作于11月1日开始,截止期为12月30日,逾期不再受理。
4、联系方式
省科技厅科技条件与基础研究处
联系人:省实验动物平台办公室
联系人:褚晓峰 电话:0571-86952350
王世锋 电话:0571-87054037
2012年11月1日
附件:一、承诺书
二、2013年度省公益性技术应用研究计划项目(实验动物)申报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