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支持和配合2012’中国国际绿色创新技术产品展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10-10    浏览次数:2

粤办函〔2012〕642号

  广州、深圳市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

  《广东省支持和配合2012’中国国际绿色创新技术产品展的工作方案》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省支持配合绿创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外经贸厅)反映。

  省府办公厅

  2012年9月27日

 

广东省支持和配合2012’中国国际

绿色创新技术产品展的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重要批示精神和商务部关于2012’中国国际绿色创新技术产品展(以下简称绿创展)筹备工作暨组委会会议部署要求,全力支持配合做好2012’绿创展筹备工作,根据省政府部署要求,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展会概况

  绿创展以“绿色创新,低碳发展”为主题,是集中展示国内外绿色低碳先进技术、产品、服务的大型国际专业展。2012’绿创展定于2012年11月9日-11日在广州市举行,由中国对外贸易中心、中国机电产品进出口商会主办,联合国开发计划署、环境规划署、工业发展组织、贸易和发展会议及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联合主办,具体由中国对外贸易中心和广州市政府承办,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环境保护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商务部、国资委、电监会、知识产权局等9部委和广东、北京、天津、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山东等9省(市)政府为支持单位;展会期间,各联合主办和支持单位将举办“绿色创新发展大会”及高层论坛/专题研讨会(13场)、环境产品采购说明会(3场)、专题发布会(6场)、专业会议(2场)及相关重要活动(6场)等各类主题活动。

  二、组织领导

  为全力支持配合绿创展的组织筹办,根据省政府《关于支持配合做好2012’中国国际绿色创新技术产品展有关筹备工作的会议纪要》(2012年第144号)和2012’绿创展筹备工作暨组委会会议纪要(第1期)要求,广东省成立支持配合绿创展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由招玉芳副省长任组长,刘晓捷副秘书长任副组长,广州、深圳市政府和省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委、教育厅、科技厅、财政厅、环境保护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外经贸厅、外办、国资委、知识产权局、贸促会、南方电监局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外经贸厅。

  三、任务分工

  (一)积极配合组织企业参展。

  1.以展会主办方(中国对外贸易中心、中国机电产品进出口商会)为主赴全省各地进行招展并组织相关企业参展。省各有关单位积极配合展会主办方组织相关企业参展。参照首届绿创展的做法,由省各有关单位配合完成有关招展任务(具体安排见附件1)。

  (1)组织省、市“十二五”期间绿色改造、环保招商引资、节能减排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进行集中展示,积极宣传推介我省科学发展、节能环保良好形象。(省发展改革委牵头负责,省各有关单位及广州、深圳市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在预留展区设置展位,展位数折合为各单位配合完成的展位任务数)

  (2)邀请20家具有先进节能环保产品的大型外商投资企业参展。(省外经贸厅负责)

  (3)组织相关专业商会、协会、学会,推荐符合参展条件的会员企业参展。(省贸促会协助省各有关单位落实)

  (4)精选国家名优、驰名商标、知名品牌企业的产品和技术参展。(省经济和信息化委负责)

  (5)精选具有绿色环保自主知识产权的企业参展。(省知识产权局负责)

  2.及时汇总参展企业名单。广州、深圳市政府及省各有关单位及时收集汇总参展企业名单,送中国对外贸易中心进行核对并抄送领导小组办公室,由中国对外贸易中心剔除重复报名的企业(参展企业是否属重复报名,以各单位报送中国对外贸易中心时间先后顺序为准)。中国对外贸易中心于10月12日、31日前分阶段将参展企业名单及各单位招展展位数完成情况送省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协助举办论坛及发布会等活动。

  1.及时了解掌握活动主办单位需求。根据2012’绿创展筹备工作暨组委会会议部署要求,展会期间各联合主办和支持单位将举办各类主题活动,请省各有关单位加强与对口国家部委的沟通汇报,了解需我省协助的相关事项,全力配合相关国家部委举办论坛、研讨、发布会及重要活动,并认真做好国家部委领导在粤期间各项接待工作。(省支持配合绿创展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负责)

  2.组织相关企业和人员观展参会。展会期间,组织需进行节能减排改造的企业(包括商业流通企业)及有关单位、机构和人员参观展会并参加相关活动,具体活动安排和任务分工见附件2,最终活动安排及参加人数以中国对外贸易中心正式通知为准。

  (三)邀请省市领导出席活动。请中国对外贸易中心根据2012’绿创展活动组织安排,确定拟邀请的省、市领导名单后送省外经贸厅和广州市政府,具体由省外经贸厅和广州市有关单位按程序报批。(省外经贸厅、广州市政府负责)

  (四)邀请外国驻穗总领馆、机构、商会负责人参观展会并参加相关活动。请中国对外贸易中心按有关外事规定收集汇总拟邀请嘉宾名单(包括需参加的活动等)送省外办、贸促会;其中,省外办负责邀请外国驻穗总领馆、机构等人员,省贸促会负责邀请外国驻穗商会相关负责人,并对绿创展组委会邀请的联合主办国际组织人员、有关支持单位负责同志、重要外宾给予必要礼遇。(省外办牵头会同省贸促会、机场管理集团公司、有关口岸查验单位及广州市政府负责)

  (五)后勤保障工作。参照广交会模式,对绿创展展会期间交通、酒店及安保等方面工作给予支持。(广州市政府负责)

  (六)展会资金支持。参照首届绿创展做法,由省财政厅、外经贸厅在相关扶持资金中安排600万元用于补助企业实际参展展位费(不含装修费),各单位招展工作费用自行解决。(省外经贸厅、财政厅负责)

  (七)请广州市政府进一步加强与展会组委会的沟通联系,根据组委会要求积极做好各项组织筹备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督促检查。省支持配合绿创展工作领导小组定于10月15日、11月1日分别召开工作协调会议,检查各有关单位工作进展情况,协调解决有关问题。请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按月将工作进展情况书面报省外经贸厅。

  (二)加强工作总结。2012’绿创展结束后一周内,省各有关单位对支持配合本届绿创展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并书面报省外经贸厅,由省外经贸厅汇总上报省委、省政府及展会组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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