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经信委、省财政厅《浙江省工业强县(市、区)特色工业设计示范基地建设实施办法(试行)》(浙经信服务〔2013〕650号)的要求,诸暨市提出了建设工业设计基地的申请。省推进工业设计发展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对申报材料进行了合规性审核,并组织专家经材料审核、现场勘察、现场答辩,认为该基地已基本达到《办法》规定的各项条件,拟认定诸暨市工业设计基地为浙江省工业强县(市、区)特色工业设计示范基地。
现予以公示。公示期间如有意见或异议,可向省经信委反映。
公示时间:2014年11月14日至11月21日。
联系人:省经信委生产服务业处黄哲明,联系电话:0571-87058270。
浙江省推进工业设计发展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2014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