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3年度山东省优秀中青年科学家科研奖励基金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11-29    浏览次数:2

  各有关单位:

  山东省优秀中青年科学家科研奖励基金(以下简称基金)旨在资助获得博士学位、具有发展潜力的优秀中青年科研人员,在学科发展前沿及相关高新技术领域开展应用基础研究。基金优先支持与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需求密切相关,服务于我省新能源、生物技术、新材料和高端制造、信息网络、现代农业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创新性研究。为做好2013年度博士基金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实行单位限额申报

  本基金项目面向全省(不含青岛市属单位),实行单位限额申报,由单位组织自然人申请,主管部门在山东省科技计划管理信息系统(http://jihlx.sdstc.gov.cn/stdpms/ )网上统一申报。各单位申报的限额主要根据近三年本单位的立项及结题情况制定(详见附件1)。各省重点实验室、省企业重点实验室、省市共建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可在所在单位限额外多申报1项。

  二、申报条件

  1、申报资质:

  (1)申报人须为所在单位的正式、全职工作人员。

  (2)已获博士学位不超过4年,且至2013年1月1日未满38周岁,能独立主持开展研究工作。

  (3)课题有望形成自主知识产权或具备重要产业化前景。研究内容为高新技术领域或新兴学科,目标明确、具体,研究技术路线合理、可行,项目研

  究周期一般不超过三年,资助强度7万元左右,由申请者担任负责人。

  (4)有良好的工作基础,具备深入开展研究工作的条件和研究时间。

  (5)学风端正,工作勤奋,无学术不端等不良记录。

  (6)申请者所在单位对申请者开展课题研究所需基本条件能予以充分保证,并给予相应的资金支持。

  2、不受理以下人员的申请:

  (1)已主持承担过本基金项目的研究人员;在研省自然科学基金、省科技发展计划等项目主持人;

  (2)承担本基金、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应验收或结题而无正当理由未验收或未结题的课题组前三位研究人员;

  (3)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了本年度省科技厅其他类别的项目;

  (4)已列入各类科技发展计划资助的项目。

  三、申报程序

  1、申请人下载并填写申报书。

  2、申报单位对申请人申报条件和申报信息真实性进行审核。主管部门在申报限额内统一网上申报。

  3、申报项目须提供查新报告。

  4、各主管部门申报数量不得超过申报限额,并于2013年1月8日16:00前将申报项目目录(须对项目进行排序,一式三份,详见附件2)打印并加盖公章后报省科技厅,逾期未报或超出申报限额的不予受理。

  四、网上申报时间

  网上集中受理时间为2012年12月12日9:00至2013年1月4日16:00时,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0531-66777035

  联系人: 基础研究与科技条件   董兆选  李中会

  通信地址:济南市高新区舜华路607号科技大厦1420室

  邮    编:250101

  技术支持:0531-88590007转1037

  附件:1、2013年度山东省优秀中青年科学家科研奖励基金申报限额说明

  2、2013年度山东省优秀中青年科学家科研奖励基金申报项目目录

  山东省科技厅

  2012年11月28日

  附件:关于申报2013年度山东省优秀中青年科学家科研奖励基金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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