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农计〔2012〕125号
各市(州)农委、畜牧(水产)局:
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安排部署,为加快推进我省现代高效农业示范园区建设,尽快遴选出全省现代高效农业示范园区创建点,现就省级现代高效农业示范园区创建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创建目标
在政府强力推动下,按照“资金集合、项目集中、要素集聚、效益集显”的要求,用3—5年时间,集中力量在全省创建100个左右规划布局合理、生产要素集聚、科技和设施装备先进、经营机制完善、经济效益显著、示范作用明显的现代高效农业示范园区,使之成为促进我省农业结构调整,推动特色优势产业上规模上水平的重要抓手,成为农业对外开放和招商引资的重要平台,成为全省农业主导产业集聚的功能区、先进科技转化的核心区、生态循环农业的样板区和体制机制创新的试验区,推动全省山地现代农业加快发展。
二、遴选要求
(一)立足创建提升。申报示范园区创建点,应在总结和分析当地农业园区建设现状,按照创建提升的要求,在现有条件较好的园区、示范基地、示范场(片)等基础上申报遴选。申报的创建点应具备以下六个条件中至少三项:有一定规模且相对集中连片,一业为主、产业配套,基础设施相对完善,有产业化经营组织,产业链初步形成,有一定辐射带动作用。
(二)围绕重点产业。应立足当地经济发展水平、资源区位条件和产业发展基础,紧紧围绕全省重点推进的生态畜牧业、蔬菜、茶叶、马铃薯、精品水果、中药材、核桃、油茶、特色杂粮、特色渔业、农产品加工业及休闲观光农业等特色优势产业发展需要,符合当地主导产业规划布局,实行一业为主、多种经营、产业配套,在突出主业的前提下,实现产业合理配置。
(三)符合整体布局。结合国发2号文件对我省山地现代农业发展的定位和布局,与建设贵阳、遵义、毕节山区现代农业示范区,铜仁、黔东南、黔南生态农业示范区,安顺山地农业机械示范区及黔西南、六盘水喀斯特山区特色农业示范区相衔接。
(四)原则上每个县(市、区)创建1-2个现代高效农业示范园区,重点支持已形成1-2个主导产业的产业大县,重点支持国家级现代农业示范区所在县。各市(州)申报控制指标见附件2。
三、申报程序
省级现代高效农业示范园区创建点采取逐级申报的方式。由县(市、区)农业部门经当地政府批准后,向市(州)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申报,经市(州)农业部门审核并经政府同意后,统一行文汇总报送省农业委员会。农业、畜牧主管部门分设的市(州),联合行文上报。对其中种养业结合的园区,按主导产业明确主管部门。
四、申报材料
(一)省级现代高效农业示范园区创建呈报文件一式5份;
(二)各园区创建点《贵州省现代高效农业示范园区创建申报书》一式5份;
(三)有关补充材料。
五、有关要求
推进省级现代高效农业示范园区建设,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省委十一届二次全会精神的具体体现,是促进农民增收,推动我省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大举措,各地农业部门务必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及时汇报,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认真做好申报工作。
申报文件及材料于2012年12月5日前报送省农委,同时报送申报书电子版(每个市州统一拷贝一张光盘,光盘内以县为名建立文件夹,每个园区建立一个子文件夹)。
联系人:发展计划处 赵颖 高宏伟
联系电话:0851-5285272 5285021
附件:1、贵州省现代高效农业示范园区创建申报书
2、省级现代高效农业示范园区创建申报控制指标
2012年11月27日